第四章个人独资企业法.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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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独资企业概念及特点 (一)概念 1、广义:指一个人投资经营的企业。 2、狭义: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二)?特点: 1、个人独资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且仅指中国公民; 2、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企业主对企业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并可以直接支配 ;即企业的全部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4、投资人对 企业事务有绝对控制权和支配权,完全按照自己意志去经营企业; 5、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经营实体,一般情况下不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由业主个人缴纳各种税收。 甲以夫妻共有的写字楼作为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企业设立后,其妻乙购体育彩票中奖100万元,后提出与甲离婚。离婚诉讼期间,甲的独资企业宣告解散,尚欠银行债务120万元。该项债务的清偿责任应如何确定?   A.甲以其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占的份额对银行承担无限责任   B.甲以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但乙中奖的100万元除外   C.甲以全部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包括乙中奖的100万元在内   D.甲仅以写字楼对银行承担责任   答案:C(《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8条:“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 1、优点: 个人独资,设立容易; 规模较小,灵活多样; 个人经营,效率较高; 有利于吸纳劳动力,增加就业; 有利于扩大社会投资; 2、缺点: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知识和能力有限; 经营规模有限; 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 企业存续时间较短。 (四)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异同 个体工商户是指依法申请并取得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资格的,具有一定经营能力的人。 1、相同点: 由自然人申办;有自己的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和生产经营条件;投资人均承担无限责任。 2、不同点: 两者设立所依据的法律不同。分别是《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1987,国务院) 个人独资企业以一个自然人的名义设立;个体工商户可以一户为单位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对职工人数无限制;个体工商户要求雇工在8人以下; 个人独资企业在登记时可以个人财产或家庭共有财产出资,并依据其申报情况以个人或家庭共有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的就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综上所述,两者在设立条件上是有交叉的,因此,符合个人独资企业设立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可转为个人独资企业(季节性经营和无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除外) 以下哪些可以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 重庆市丰都县花园水泥厂 北京市大盛信息咨询公司 上海九龙贸易行 山西省电力股份公司 湖南北方机械有限公司 武汉嘉杰家电维修中心 案例: 甲以个人财产设立一独资企业,后甲病故,其妻和其子女(均已满18岁)都明确表示不愿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该企业解散时,应由谁进行清算?   A.应由其子女进行清算   B.应由其妻进行清算   C.应由其妻和其子女共同进行清算   D.应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答案:D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7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此,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原则上以投资人为其清算人。但经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得指定投资人以外的人为清算人。 第四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教学目的和要求: 1. 掌握我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基本规定。 2. 了解我国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财产、事务管理、解散和清算等法律规定。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0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个人独资企业法 特征 投资主体的单一性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二为一 企业资格与业主资格的重合性 承担责任的无限性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 《独资企业法》)的第8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投资者为一个自然人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设立个人独资企业。 限制: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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