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就业职业第九章.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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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训练营 活动二:案例分析 1.活动目标 深入了解创业相关法律法规。 2.活动要求 (1)活动场地:室内。 (2)参加者:班级同学、企业法律顾问。 (3)活动准备:提前准备《法制天地》的相关视频。 3.活动过程 (1)通过对案例的讨论了解法律。 (2)分组讨论。 4.讨论与分享 (1)通过案例的学习你最大的收获是什么? (2)你认为创业过程中,什么法律法规最重要? 第三节 维护权益——保障创业者自身利益 一、案例导入 二、知识点 三、训练营 如果10%的利润是合理的,11%利润是可以的,那我只拿9%。 ——李嘉诚 一、案例导入 案例一: 100公斤青蒿素引发的案件 2009年大学刚毕业的李某回到了家乡安居区,自筹资金创办公司,主营药材买卖,并一直以口头协议与他人经济往来,生意还比较顺利。可是没有想到,由于自己的大意却引来了一场官司。 2011年4月1日,他在工作QQ上与第三人林某谈定:由李某卖100公斤青蒿素(系一种药材)给林某,价款28.1万元,约定纯度为95.3%,否则将予以退货。同月8日,林某将货款28.1万元打入李某妻子的银行卡上,但经林某鉴定,该批青蒿素纯度未达合约要求,便要求退货。李某后通过QQ上又与唐某谈妥,由唐以28.39万元买下该批青蒿素。13日,林某便与李某一起到成都火车北站客运部将货物取出交与唐某,唐某通过银行转账交付货款。李某妻子杨某随即将货款28.1万元返给林某。2011年8月1日,唐某委托代理人向法院起诉,称其将28.39万元钱错打入杨某账上,要求法院判令其返还“不当得利”。 -*- 法院调查得知,双方买卖药材没有任何书面合同等资料,交易从头至尾都是口头协商,便讲解起法律中关于证据和举证责任规定,年轻的林某夫妇不由后悔万分。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对于刚踏上社会的年轻大学生来说,如果败诉,将会挫伤其今后继续创业的信心,继而会影响到身边准备创业的大学生们。法官决定依法助其维权,他们先通知双方来到法院调解,但原告以远在成都、工作忙为由拒绝。经过分析,法官认为没有书面直接证据的情况下只有通过间接证据形成锁链加以佐证,即可以由交易时的火车北站快运部和银行监控录像以及第三人来证明案件全过程。 经原告申请,8月10日一大早,法官带领合议庭人员赴成都调查取证,由于银行营业所因时间太久不能提供当天监控录像,他们又驱车赶往火车北站,查阅到唐某在收货后转发他人的记录。但能证明李某与唐某间存在真实买卖关系的重要证人林某此时已被调回山西,法官等人又冒酷暑前往太原做调查笔录。在充分的证据前,唐某当庭要求撤回起诉。 法官也借此提醒广大创业的大学生们,在自主创业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业务往来上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学会用法律知识为自己的创业之路护航。 个案点评 思考提示 案例中的李某及其妻子杨某在与其客户林某和唐某进行交易的过程中只存在口头协商,并未签署书面合同。李某和杨某刚刚步入社会,缺乏经验,而且没有法律意识,这对于即将踏入社会想要创业的大学生们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大学生要想创业,在创业过程中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应该以法律法规为准则。 1.在这一案例中,你学到了什么? 2.如果你是李某,你会如何处理? 一、案例导入 案例二:大学生办电影网站为何被索赔60万? 刚刚大学毕业的小捷近来真是郁闷至极,因为其在校期间创办的一家免费电影网站被杭州某影视公司以“版权侵权”起诉,对方索赔60万元。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10年5月,临近毕业的小捷和几名低年级同学共同投资2万元创办了一家免费电影网站。他们投资1万元买了一台服务器,找专业人员建立了免费的电影网站。然而,他们怎么也想不到等待他们的竟是一场官司。“我们网站上的电影都是通过迅雷下载过来的,但并不知道其中几部电影是某家公司代理的,这家公司得知这一事件后向法院起诉我们所创办的公司,60万的赔偿对我们刚创业的大学生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小捷说,他们已收到了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大学生创业既缺乏经验,又缺创业资本,无意中触碰到法律高压线往往也难以避免,但这样的索赔数额对于他们来说无疑是个天价。小捷说他这次算是接受了一次惨痛的教训,希望法院和那家公司看在他是一名刚刚走出学校的毕业生,能够原谅或者从轻处罚,给他和他创办的公司一次机会。 个案点评 思考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小捷他们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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