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法规基础与职业道德.docx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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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是由权利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行政机关(国务院、财政部),用于调节会计关系 会计关系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办理会计过程中与国家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效力最高、其他法规制定的依据、指导我国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法规---国务院 部门规章—财政部 地方性会计法规(最弱)---地方 法律条文 《会计法》(1985实施,1993/1999两次修改,现行的是自2000年7月1日实施) 《注册会计师法》(1993-10-31公布,1994-1-1实施,是注册会计师及其行业的最高标准) 会计行政法规—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主要条文:《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发布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0年颁布 会计部门规章—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监督、机构和人员、工作管理 主要条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地方性行政法规---文件前面一定带有xx省 我国立法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 会计工作管理—行政管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补充性法律由财政部审核(中国人民解放军由总后勤部制定,财政部备案) ----行业自律—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学会(1980年成立—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总会计师协会(行业自律组织) ----单位内部 合伙人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非法人)也是单位负责人 准入(人员-资格证、机构—条件)—过程----退出 会计监督---会计信息质量(县级以上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省级以上) 授意---暗示;指示---明示;强令—强迫 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要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是由用人单位的工作 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属于中层人员 会计机构负责人和总会计师、出纳、稽核、核算类都属于会计岗位 单位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政府审计工作不属于会计岗位 出纳—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工作岗位设置要求—按需要设置 ----内部牵制制度(岗位分离—实现账目相互核对-----保证账目正确无误) -----岗位责任制 -----轮岗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 总会计师任职条件之一: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的时间不少于3年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民营、私企可以不回避 单位负责人直系不能担任机构负责人、主管人员。机构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 会计核算没有预算报告和审计报告 会计核算必须是实际发生的能货币计量的 会计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真实性和完整性 企业应当设置的账簿-总账、日记账、明细账、其他辅助性账(可设可不设) 各单位的财务预算、计划、制度等材料属于文书档案,不是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财政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 由会计资料成为会计档案(每年) 查阅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我国所有的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 会计档案保管期(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限为永久和定期(3、5、10、15、25)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单位内部人员借阅会计档案时,应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人批准后,办理借阅手续。 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的保管期限是永久。年报表、 原始凭证、会计凭证、总账、会计移交清册的保管期限为15年, 银行对账单与银行余额调节表的保管限期为5年。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机关事业单位的月报、季报5年。 月、季度财务报告的文字分析部分的保管期限为3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管期限为25年 国家金库年报的保管期限为10年, 会计资料的统一会计制度主要有:1996年6月17日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一系列会计准则、会计核算制度等。 单位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可以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鉴定,严格审查、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销毁由单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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