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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销售员应该知道的基础知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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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D资料整理 完美格式可编辑 房地产销售员应该知道的基础知识 房地产销售人员应该知道的 (2010-4-6经纬新员工培训资料) 一、简述我国房地产发展历程 中国房地产从解放到现在,历经变迁。刚解放时,大多都是平房,六十年代,在北京开始建有楼房,后来住房建设有所改革,一般也只有二十多平米,那时期,居民住房普遍无偿分配。 1978年,邓小平提出了“私人建房,私建私住,分期付款”等大胆设想,开始有一些地方搞试点,向私人出售住宅,价格在每平方米120—150元。1982年开始实行住房补贴出售给职工的誓言。1986年恢复了按住宅本身工程造价全价出售的方法,初提“商品房”的概念。1988年提出住宅私有化,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发表后,房地产开发投资高速增长,进入一个空前超常发展阶段。1994年开始,国家采取整顿金融秩序,严格控制房地产贷款等手段,使房地产业开始回落,95、96、97年房地产一直在低潮中徘徊,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规定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从1995年开始,国家采取各种各种政策,比如实行按揭住房,公积金,降低银行利息等手段,努力推动房地产市场,努力把住宅产业发展成为引导国民经济向前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 常用词语解释 1、安居房:国家安居工程是国家为推动城镇制度改革,加快经济适用房建设,加速住房商品化,推动社会化进程,促进住房新体制建立而推行的房改示范工程。从1995年实施,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并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出售给高收入家庭。其建设用地,由城市人民政府按行政划拨方式供给,地方人民政府减免有关费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用,原则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小区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计入房价。其成本价格由拆迁补偿费用,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费,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组成,建筑面积一般在55平米左右,以两室户型为主,也有产权,但不得上市交易,一般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和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后,可进入市场。一般来说,安居工程价格便宜,但地段较差,户型也较差,且购买对象受限制。 2、经济适用房:指国家或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普通住宅标准建设的以成本价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这类住房价值首先体现在实用性方面,大都集中在城区边缘,缺房或少房的人买这类房最实惠,安居房和解困房都是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3、商品房: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4、产权 住房产 权是住房各项权益的总和,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以市场价和成本购买的住房,产权虽然都归个人所有,但在处分权和收益权方面还是有所区别的。 5、房产证 房屋产权证是购房者对住房享有占有权、使用权的证明,内容包括:产权类别,产权比列,产权坐落地址,产权来源,房屋结构,间数,建设面积,使用面积,共有数纪要,他项权利和其他,并配有房地产测量部门的分户房屋平面图。 6、房地产所有权 房地产所有权包括土地所有权和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房屋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7、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一般居民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居民用地在使用年限期满后,再交一部分土地租金,房屋依然归客户所有。 8、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有严格限制的,即只有下列用地在确定必需的情况下可采用划拨的方式: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9、契税:指土地、房屋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是按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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