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32-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32部分:小麦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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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4-03-03 颁布
  •   |  2004-08-01 实施

GB/T 17980.132-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32部分:小麦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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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00 B 17 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980.132-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32部分:小麦生长调节剂试验 Pesticide 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II)一 Part132:Plantgrowthregulatortrialsonwheat 2004-03-03发布 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GB/T17980.132-2004 前 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 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用化学的方法调节小麦的生长,可提高小麦产量。为规范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小麦上应用的最佳使 用剂量、时期、效果及对小麦产量、主要品质的影响等技术,为小麦调节剂登记用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 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丁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富勤、魏福香、朱文达、张佳、刘学、赵德友、杨卫东。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GB/T17980.132-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二) 第 132部分:小麦生长调节剂试验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植物生长调节剂用于调节小麦生长的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小麦生长调节剂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部 分执行 。 试验条件 2.1 作物和栽培品种的选择 本部分适用于对冬小麦和春小麦进行的植物生长调节剂药效评价试验。 2.2 栽培条件 选择当地常规品种,播种期、播种量、播深和行距符合当地标准。所有小区耕作条件(例如土壤类 型、肥力、耕作等)应一致 ,应符合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避免选择前茬使用过长残效的除草剂及植 物生长调节剂的地块做小区试验。 试验设计和安排 3.1 药荆 3.1.1 试验药荆 注明试验药剂的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 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和试验承 担方签订的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3.1.2 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生产实践中证明有较好安全性和效果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 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和处理方法。特殊情况可视试验 目的而定。试验 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对照。 3.2 小区安排 3.2.1 小区排列 试验的不同处理,采用随机区组排列。在有些情况下,可以进行邻近对照排列。小区需根据实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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