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47-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7部分:大豆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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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4-03-03 颁布
  •   |  2004-08-01 实施

GB/T 17980.147-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7部分:大豆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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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00 B 17 石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980.147-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47部分:大豆生长调节剂试验 Pesticide- 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n)一 Part147:Plantgrowthregulatortrialsonsoybean 2004-03-03发布 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GB/T17980.147-2004 Nil 吕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和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在大豆上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用化学的方法调节大豆的生长,提高大豆产量。为规范植物生长 调节剂在大豆上应用的最佳使用剂量、时期 、效果及对大豆产量、主要品质的影响等技术,为大豆生长调 节剂登记用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陈铁保、贾富勤、张佳、李璞、黄国洋、王金信。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GB/T17980.147-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47部分 :大豆生长调节剂试验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用于调节大豆生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调节夏大豆和春大豆生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和药效评 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执行。 2 试验条件 2.1 作物和栽培品种的选择 按当地常规栽培品种、播种量和播种方法进行。 2.2 栽培条件 在所有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例如土壤类型、质地、pH值、肥力、耕作栽培措施)应均匀一致,而且 符合当地农业实际。记载前茬作物及用过的各种除草剂,避免选择用过长残效除草剂的地块做小区试 验。如有灌溉,记下灌溉时间、水量和方法。 3 试骏设计和安排 3.1 药荆 3.1.1 试验药剂 注明试验产品中文名称、通用名、商品名、代号、含量、剂型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 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中量的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 和试验承担方签订的协议)的用药量。 3.1.2 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在实践中证明效果较好的当地常用产品。它的剂型和作用方式应尽量 与试验药剂相近。对特殊产品的试验视 目的而定。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应设混剂中的各单剂作 对照 。 3.2 小区安排 3.2.1 小区排列 试验处理应包括试验药剂的各个剂量、施药不 同时期、对照药剂、空白对照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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