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2008-01-01实施2007-10-14发布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Setting specification for road and traffic guiding sign in tourist area (Spot)DB33/T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2008-01-01实施
2007-10-14发布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
Setting specification for road and traffic guiding sign in tourist area (Spot)
DB33/T 657—2007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ICS 01.080.10
A 12
备案号:
前 言
为推进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系统化、规范化和一体化,完善区域旅游服务功能,满足自驾车旅游者和旅游车辆驾驶员识别通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距离和了解旅游项目类别的需求,使长江三角洲地区的中外旅游者出游更加便利,根据国家标准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规定,在长江三角洲地区规范性文件《长江三角洲地区主要旅游景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技术细则(试行)》的基础上,结合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旅游局、浙江省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江三角洲城市经济协调办公室、同济大学、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江苏省旅游局、浙江省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守恩、秦丽玉、周丰年、王俊骅 。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赵梦柳、汪剑明、朱国建、林章林、李颖、朱成宇、杨俊才、徐全军、钮建平、林震华、林正秋、朱共明。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版面设计、版面内容、设置原则和设置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长江三角洲地区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规划、设计和设置。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必威体育精装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T 18833 公路交通标志反光膜
JT/T 279 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长江三角洲地区
本标准中的长江三角洲地区指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
旅游景区(点)道路交通指引标志
提供旅游景区(点)的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以及前往旅游景区(点)的方向和距离等信息,设在高速公路出口附近及通往旅游景区(点)各连接道路交叉口附近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分为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和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两种。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
旅游景区(点)方向距离标志的内容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距离。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
旅游景区(点)方向标志的包括:旅游项目类别图案、中文名称、英文名称、方向。
旅游景区(点)的分类
根据旅游资源要素价值、旅游景观市场价值和旅游交通需求指标,可将满足表1条件的旅游景区(点)分列为A、B、C三类。国家各有关部门评定的国家级旅游资源可结合实际情况归入A、B、C三类。
表1 旅游景区(点)分类表
评价项目
评价因子
分类
A
B
C
旅游资源
要素价值
观赏游憩
价值
高
较高
一般
历史文化
科学价值
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国际意义
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国内意义
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科学价值,或其中一类价值具省(市)级意义
旅游景观
市场价值
国内外
知名程度
国际知名
国内知名
省(市)知名
美誉度
有极好的声誉受到90%以上的游客和专业人员的赞美
有很好的声誉受到80%以上的游客和专业人员的赞美
有较好的声誉受到70%以上的游客和专业人员的赞美
市场影响力
很有发展前途
有较好的
发展前途
有发展前途
旅游交通
需求指标
年适宜游览天数
300天以上
250天以上
150天以上
年接待
旅游者人次(或年接待旅游自驾车数量)
70万以上
(或7万辆以上)
50万以上
(或5万辆以上)
30万以上
(或3万辆以上)
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
A类旅游景区(点)的引导范围
市区的旅游景区(点),从干线公路入城口、城市快速干道的出口或出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