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40-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0部分:水稻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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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4-03-03 颁布
  •   |  2004-08-01 实施

GB/T 17980.140-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40部分:水稻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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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00 B 17 弱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17980.140-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40部分:水稻生长调节剂试验 Pesticide- 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互)一 Part140;Plantgrowthregulatortrialsonrice 2004-03-03发布 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GB/T17980.140-2004 前 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 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在水稻上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用化学的方法调节水稻的生长,提高水稻产量。为规范植物生长 调节剂在水稻上应用的最佳使用剂量、时期、效果及对水稻产量、主要品质的影响等技术,为水稻生长调 节剂登记用药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贾富勤、王熹、魏福香、张佳、王强、陆剑飞、马辉刚。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GB/T17980.140-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 (二) 第 140部分:水稻生长调节剂试验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水稻生长调节剂田间药效小区试骏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水稻生长调节剂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 部分执行。 2 试验条件 2.1 作物和栽培品种选择 本部分适用于早稻、中稻、单季晚稻、连作晚稻,包括常规水稻品种与杂交水稻组合。选用的水稻品 种应根据试验 目的而定。 2.2 栽培条件 试验小区栽培条件(例如土壤类型、肥力、耕作)应均匀一致,插秧田定穴定株,直播田和秧田定量播 种,而且应符合当地农业实际。试验地选用田块平整、排灌方便的地块。若无试验特殊要求,田间试验 栽培措施应同大田生产管理。 试验设计和安排 3.1 药剂 3.1.1 试验药剂 注明试验药剂的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 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和试验 承担方签订的协议)的用药量。 3.1.2 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须是已登记注册,并在生产实践中证明有较好安全性和效果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和 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和处理方法。设空白对照。若试验药剂为混剂时,应 设混剂中的各单剂做对照。特殊情况可视试验 目的而定。 3.2 小区安排 3.2.1 小区排列 作物应定行定株种植。采用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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