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28-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28部分:除草剂防治棉花田杂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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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4-03-03 颁布
  •   |  2004-08-01 实施

GB/T 17980.128-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28部分:除草剂防治棉花田杂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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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00 B 17 G,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980.128-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28部分:除草剂防治棉花田杂草 Pesticide- 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1)一 Part128:Herbicidesagainstweedsincotton 2004-03-03发布 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会 GB/T17980.128-2004 Bl1 吕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 ,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棉花在整个生育期都会受到杂草的危害,造成作物减产。生产上经常需要用除草剂进行杂草防治. 为了确定药剂防治棉花田杂草的最佳田间使用剂量,及对棉花的影响,为棉花除草剂登记的药效评价和 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魏福香、贾富勤、张佳、刘学、刘都才、金岩、肖明徽。 本部分 由农业 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 cs/T71980.128-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28部分:除草剂防治棉花田杂草 范 围 本部分规定了除草剂防治棉花田杂草田间药效试验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除草剂防治春播棉花和夏播棉花田杂草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 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部分执行。 试验条件 2.1 作物和栽培品种的选择 本部分适用于直播棉田、营养钵苗床、地膜棉田或移栽棉 田。可用常规或包衣种子,常规的耕作方 法,播种量和行距按当地标准。应特别注意覆膜和苗床条件下的种植。 2.2 试验对象杂草的选择 试验小区应有代表棉田的多种杂草种群,杂草的密度应符合试验要求,且分布均匀,并应与试验的 除草剂品种的杀草谱相一致(如单子叶和/或双子叶杂草,一年生和/或多年生杂草)。 2.3 栽培条件 所有试验小区的耕作条件(如土壤类型、肥料、耕作情况)应均匀一致,符合当地的耕作实际,并记录 前茬作物和使用除草剂的情况。 试验设计和安排 3.1 药 荆 3.1.1 试验药剂 应注明药剂通用名、商品名/代号、中文名、含量、剂型、生产厂家等。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及中 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与试验承担 单位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量。 3.1.2 对照药荆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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