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7980.134-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34部分:棉花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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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004-03-03 颁布
  •   |  2004-08-01 实施

GB/T 17980.134-2004农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第134部分:棉花生长调节剂试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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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65.100 B 17 眉黔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GB/T 17980.134-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34部分:棉花生长调节剂试验 Pesticide- Guidelinesforthefieldefficacytrials(皿)一 Part134:Plantgrowthregulatortrialsoncotton 2004-03-03发布 200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 国 国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GB/T 17980.134-2004 前 言 田间药效试验是我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制定农药产品标签的重要技术依据,而 标签是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唯一指南。为了规范农药田间药效试验方法的内容,使试验更趋科学与统 一,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使我国的药效试验报告具有国际认可性,特制定我国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国家标 准。该系列标准参考了欧洲及地中海植物保护组织(EPPO)田间药效试验准则及联合 国粮农组织 (FAO)亚太地区类似的准则,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并经过大量的田间试验验证而制定的。 用化学的方法调节棉花的生长,可提高棉花产量,改善棉花的品质。为规范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棉花 上应用的最佳使用剂量、时期、效果及对棉花产量、主要品质的影响等技术,为调节剂在棉花上登记用药 效评价和安全合理使用技术提供依据,特制定GB/T17980的本部分。 本部分是农药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系列标准之一,但本身是一个独立的部分。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魏福香、贾富勤、朱文达、周喜应、张佳、彭超美、何忠全。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解释。 GB/T17980.134-2004 农 药 田间药效试验准则(二) 第 134部分 :棉花生长调节剂试验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棉花生长调节剂田间药效小区试验的方法和墓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棉花生长调节剂的登记用田间药效小区试验及药效评价。其他田间药效试验参照本 部分执行 。 2 试验条件 2.1 试验作物和栽培品种选择 适用于春播棉田和夏播棉田,也适用于移栽棉田及地膜棉田等。除特定试验(如高密化控)外,应选 用当地推广品种作为供试品种。如果需要测定该药剂对不同品种间调节效果及安全性,应进行专门的 品种试验 。 2.2 栽培条件 所有试验小区的栽培条件(如土壤类型、肥力、密度、耕作、灌溉等)应一致,且要符合当地生产实际。 避免选择使用过任何生长调节剂的田块做小区试验。在整个试验期间,不得使用试验药剂以外的任何 生长调节剂和激素型 除草剂。 试验设计 和安排 3.1 药荆 3.1.1 试验药荆 注明试验药剂的商品名/代号、中文名、通用名、剂型、含量和生产厂家。试验药剂处理设高、中、低 及中量的倍量四个剂量(设倍量是为了评价试验药剂对作物的安全性),或依据协议(试验委托方和试验 承担方签订的试验协议)规定的用药剂量。 3.1.2 对照药剂 对照药剂应是已登记注册的,并在生产实践中证明有较好安全性和效果的产品。对照药剂的类型 和作用方式应与试验药剂相同或相近,并使用当地常用剂量和处理方法。特殊情况可视试验 目的而定。 设空白对照。如果试验药剂为混剂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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