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2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12 保險業財務之監理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13-2 保險業資金運用之監理 * 10-* * CHAPTER 13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1、保險業之利潤來源:核保利潤與財務收益二部份。 2、各種責任準備金;責任準備金、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賠款準備 金及特別準備金四種。 3、特別準備金; (1)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係為未來發生重大事故所需支應之鉅 額賠款而提存之準備金。 (2)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係為因應各險別損率或賠款異常變動 而提存之準備金。 4、賠款準備金; (1)已報已決賠款:指賠案已發生,賠償金額已經要保人及 保險人雙方當事人同意,但尚未支付應付賠款。 (2)已報未決賠款:指賠案已發生,要保人已向保險人請求 賠償,惟賠償金額尚未決定,保險人於辦理決算時,所 估計提存之未決賠款準備金。 (3)未報未決賠款;指賠案已發生,惟要保人或因為知悉賠 案已發生,或被保險人尚未接獲受害第三人請求賠償, 致尚未向保險人請求賠償,保險人於辦理結算時,基於 穩健保守之原則,所提存未報未決賠款準備金。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5、人壽保險準備金之提存; (1)保險期金超過一年以上之人壽保險契約: 1、中華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訂立之契約, 期純保險費 較二十年繳費二十年滿期生死合險為大者,採二十年滿期生死合 險修正制。 2、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一月一日起訂立之契約,期純保險費較二十五 年滿期生死合險為大者,採二十五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3、中華民國九十五年一月一日起訂立之契約,期純保險費較二十年 滿期生死合險為大者,採二十年繳費終身保險修正制。 4、第1款至3款以外之契約,採一年定期修正制。 (2)生存保險人壽保險附有按一訂期間(不含滿期)給付之生 存保險金部份及年金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採平衡 準備金為原則。 (3)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標準由主管機 關另定之。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6、健康保險責任金準備金之提存: 保險期間超過一年之健康保險最低責任準備金之提存,採用 一年定期修正制,但具性質特殊之健康保險,其提存標準由主管 機關另定之。 7、未滿期保費準備金之提存: 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保險業對於保險期間(人身保險限一 年以下)尚未屆滿之有效契約,應依據各顯未到期之自留危險計 算未滿期保險,並案險別提存未滿期保費準備金。其提存方式得 由保險業精算人員依各險特性決定之。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8、特別準備金之提存與處理: (1)重霸事故之特別準備金: 1、重大事故:係指符合政府發布之重大災情,其單一事故 發生時,個別公司累計各險自留賠款合計達 新台幣三千萬元,且全體財產保險業各險別 合計應賠款總額達新台幣二十億元以上者。 2、提存:各險別應依主管機關所定之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 比率提存。 3、沖減:發生重大事故之實際自留賠款金額超過新台幣三 千萬元之部分,得就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沖減之 :其沖減金額應報主管機關備查。 4、收回:重大事故特別準備金提存超過十五年者,得依主 管機關指定之方式收回以收益處理。 13-1 保險業責任準備金之監理 (2)危險變動特別準備金: 1、提存:各險之實際賠款扣除該險以重大事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