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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脑科医院 2014年3月12日,广西脑科医院通过《广西脑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2014年版)》: 法定传染病迟报、漏报扣10分/次;死亡病例迟报、漏报扣2分/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严重精神障碍及肿瘤登记未按规定上报,扣0.5分/次;法定传染病报告病例未按规范登记在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扣0.2分/次 广西脑科医院 2014年4月9日,广西脑科医院文件(院精防字3号)《广西脑科医院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卫生厅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的通知》 厅卫疾控〔2014〕1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广西脑科医院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卫生厅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的通知》 要求,严格遵照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好我院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保证报告及时、规范、完整。 二、具体措施 广西脑科医院精神病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精防办)承担我院的严重精神障碍确诊病例的信息报告工作,精防办数据质控员马阿军负责信息录入、管理、报送等工作。 各科室要从2014年5月1日起,严格执行国家《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建立起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本,用于登记报告相关信息。各科室负责人负责督促本科室医生完成各项信息报告工作。 精神科医生需将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卡在患者确诊后的6个工作日内报告,并在患者出院后的6个工作日内报告出院信息单。 患者发病报告卡、出院信息单以及《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请从医院内网精防动态栏下载。 患者发病报告卡、出院信息单,请通过网络发送至精防办邮箱:lqsyyfbk@126.com。 考量:制定时的考虑。 * 住院报,不住院的门诊报 *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的法制管理 广西脑科医院 韦少俊 目 录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卫生厅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的通知 广西脑科医院绩效考核办法(2014年版) 广西脑科医院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3年9月2日,国卫疾控发〔2013〕8号文件《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 《办法》制订过程中,卫计委多次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相关部委意见,书面征求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意见。 2013年7月9日上午,委主任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办法(送审稿)》。 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解读 根据《精神卫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特制定《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建立精神卫生监测网络,实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精神障碍发生状况、发展趋势等的监测和专题调查工作。精神卫生监测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建立精神卫生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交流共享。 精神卫生法解释 《办法》的制订目的 第一条 为做好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以下简称精神卫生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精神卫生法解释 第八十三条? 本法所称精神障碍,是指由各种原因引起的感知、情感和思维等精神活动的紊乱或者异常,导致患者明显的心理痛苦或者社会适应等功能损害。 本法所称严重精神障碍,是指疾病症状严重,导致患者社会适应等功能严重损害、对自身健康状况或者客观现实不能完整认识,或者不能处理自身事务的精神障碍。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 (2012年版) 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等。 发病时,患者丧失对疾病的自知力或者对行为的控制力,并可能导致危害公共安全、自身或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长期患病会严重损害患者的社会功能。 加强信息管理 第二条 国家建立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严重精神障碍发病信息是该信息系统的组成部分 卫办疾控发〔2012〕81号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四条明确了严重精神障碍的 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第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符合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结论、病情评估表明为严重精神障碍的患者,进行严重精神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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