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事项.docxVIP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事项.docx

  1. 1、本文档共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事项 企业所得税主要针对承担年金缴纳义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承担个人缴纳义务的个人。前者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处理,后者涉及缴纳及支取年金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 ? ??关于年金的税收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部分。   企业所得税主要针对承担年金缴纳义务的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个人所得税主要针对承担个人缴纳义务的个人。前者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处理,后者涉及缴纳及支取年金时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 ? 个人所得税   2013年12月6日,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明确规定2014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规定的年金在年金缴费环节和年金基金投资收益环节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将纳税义务递延到个人实际领取年金的环节。   (一) 企业(职业)年金缴费环节   1、计入个人帐户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暂不纳税。   《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第1.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标准,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以下统称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理解上述优惠政策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   (1)建立年金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程序   年金必须依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保障部令20号)或《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规定条件和程序建立。具体条件详见第一章 年金基础知识相关内容就年金实施条件和建立程序的介绍。   如果单位不能够“依法参保”为全体职工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支付能力而不符合“量能负担”条件,或者不能建立年金集体协商机制并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年金方案的,均可以视为违反上述条件,不得享受暂不纳税的优惠。   (2)年金单位缴费标准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标准   目前企业所得税规定年金单位缴费标准是“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保障部令20号)和《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的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扣除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① 企业年金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1/12(约8.33%);   ② 事业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缴费工资基数的8%。职业年金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当期计入的最高额一般不得超过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分配额的3倍。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第1的规定及税收规定优先于会计规定的原则,可以断定103号文所称的国家政策规定的标准“应为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   因此,对于超过上述规定的标准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应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建立年金的单位代扣代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 3)   (3)年金缴付对象符合国家政策规定范围   财税〔2013〕103号规定年金必须是“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保障部令20号)规定年金方案适用于企业试用期满的职工,《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试行办法》(国办发[2011]37号)规定年金方案适用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工作人员。   因此年金的缴付范围必须是全体职工,否则就不能享受个人暂不纳税的这一优惠。   (4)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必须记入个人帐户   单位为在本单位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缴付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只有记入个人帐户时才能享受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这实质上是对参保个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在实践中,必须通过查看年金方案和年金单位缴费部分缴付方式和时间要求,判断单位缴费部分是否已记入个人帐户。对于未记入个人帐户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不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已缴费但未记入个人帐户的不得享受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   2、计入个人帐户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暂不纳税。   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财税〔2013〕103号第一条 2)   理解上述优惠政策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   (1)年金个人缴费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程序   这一要求与计入个人帐户的符合国家政策的年金单位缴费部分个人暂不纳税的条件内容相同。

文档评论(0)

celkhn546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