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医疗侵权责任法.pptxVIP

  1. 1、本文档共38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损害责任解读;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限制:1、患者的拒绝或放弃;2、基于公共利益的强制治疗行为;3、医务人员履行说明义务时的自由裁量。 签署手术同意书只是证明医务人员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并不排除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的可能性,手术同意书中记载的一切免责条款无效。 第二款须以发生实质性损害(人身、财产)和精神性损害为基础 ;(一)告知范围及内容: 1.病情 口头告知 重点有记录(证明你告知义务已执行) (诊断、病情变化、患者及近亲在诊疗中应配合的事宜(如全麻前绝对不能进食)可能的预后,出院后关键需知等 2.医疗措施 口头告知 重点有记录(证明你告知义务已执行);3.医疗风险 口头告知 重点有记录(证明你告知义务已执行) 4.需要实施手术:围手术期相关事宜、替代医疗方案应书面同意 5.特殊检查 书面同意(肝肾穿刺、各种腔镜检查、中心静脉置管监测、血管造影等)替代医疗方案 6.特殊治疗 书面同意(介入、血液净化、新生儿换血、各种放疗、化疗、机械通气、心包穿刺、PICC等)替代医疗方案;例十 右乳癌,左乳包块(增厚片状结构)医师提出方案,化疗后手术切除,为防止癌细胞转移且两侧均行“腋窝淋巴结清扫”,但该清扫手术并发症可能发生双臂淋巴水肿,术前该风险告知不清,尤其对左侧是否非作“淋巴清扫”使患者没有选择的机会,术后果真发生并发症(世界难题,很难治疗)—结果导致双手几乎“残废”(端盆水都困难) ; 例二 中心静脉置管时,导致动脉穿孔大出血死亡 1.指征充分明确,无更为安全的替代检查方案 2.操作者获该技术资格准入 3.该技术有明确的操作规范、风险及防范措施 4.操作时没有违反规范 ;5.术前有主操作者医患沟通并有书面告知同意书 6.发生损害后医方的抢救措施及时、正确 7. 上述医疗行为均有完整记录,证实无过错------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根据这一过错责任原则,受害人应当举证证明加害人有过错并且造成了其相应的损害后果,表明患方在医疗侵权案件中承担的举证责任将明显增加。;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注意把握医疗水平的时间性和地域性以及医疗机构、人员的资质 ;第五十八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实践中患者需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这三种情形。;例六 一患者疑颅内感染,临床上有轻中度颅压增高表现,电解质检查发现血钠115mmol/l,检验科及时报告病房医师,而医师未按“应答标准”作出解释或复查或处理(没有记录能证明),报告后3小时,患者因呼吸又突然停止死亡。;若医方举证:死亡损害与违反制度之间无必然因果关系. 有颅压增高,脱水剂使用规范; 按制度查房,病情尚稳定,有记录,没有严重颅压增高表现; 关键是死亡抢救中,在气管插管时从气管内吸出食物残渣. 吸入呕吐物窒息导致死亡(有抢救病史记录);第五十九条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一种认为此条款并非连带责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属于连带责任。 本条的免责事由可适用产品责任的免责。 ; 第六十条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患者签字同意进行实验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责任,但实验必须严格按照实验的有关规定进行。 不可抗力亦可免责。但对于包括电力等设备出现问题,应视情况而定。医疗机构资质等级越高,所应具

文档评论(0)

ki66588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