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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价标准(CJJ/T126-2008)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建标[2006]77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6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修改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尚家楼甲48号,邮政编码:100028),供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设计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市环境卫生工程集团 上海市浦东新区环境保护与市容卫生管理局 牡丹江市市容环境卫生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伟 吴文伟 吴其伟 刘竞 张沛君 仲维昆 栗绍湘 周建勋 吴世新 孙盛杰 李军华 王沛
1总则
1.0.1为了对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进行科学、统一和规范的质量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及广场清扫保洁作业和质量评价。
1.0.3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以维护道路清洁容貌和防止道路扬尘污染为目的。
1.0.4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应制定作业计划及道路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0.5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应做到卫生、安全、文明和高效,减少环境污染和对公众生活及交通的影响。
1.0.6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与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城市道路city roads
城市供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具有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2.0.2道路清扫road sweeping
对道路全面的清洁作业,包括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
2.0.3道路保洁road cleaning
对道路清洁的保持性作业。
2.0.4道路冲洗road washing
对道路采用一定水压的水流进行冲洗的清洁作业。
2.0.5道路洒水和喷雾road sprinkling
对道路采用洒水和喷雾方式防止扬尘的清洁作业。
2.0.6道路可见垃圾污渍密度road visible waste and dirt density
在道路上一定而积内可见垃圾和污渍的个(处)数。污渍一般包括油渍、痰渍和粪便渍等。
2.0.7道路清洁度road cleaning degree
以道路感观(定性)质量评价与定量质量评价综合反映道路的清洁程度,用百分制数值表示。
2.0.8道路环境突发事件road environmental accident
指突然发生,造成道路环境严重污染和通行严重障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等事件。
3道路清扫保洁等级
3.0.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应按表3.0.1的规定划分。
表3.0.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等级
4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的一般要求
4.0.1道路清扫作业和冲洗作业必须在每日早晨人流和车流高峰以前完成;道路清扫及冲洗结束后应开始道路保洁作业。
4.0.2道路清扫保洁机械作业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
4.0.3在机械不能作业的情况下,应采用人工作业;人工作业过程亦应提高垃圾扫净率并防止扬尘污染。
4.0.4道路洒水和喷雾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尘土量、天气情况和空气质量确定。抑尘剂应根据产品性能合理使用。
4.0.5道路冲洗喷水设备的水压应大于等于300kPa。冲洗作业频次应根据路面垃圾尘土量确定。结冰期不能冲洗时,应采用其他方式进行作业。
4.0.6结冰期可采用防冻液进行道路洒水和喷雾作业。防冻液的配制浓度应根据其冰点和路面温度确定。
4.0.7的路清扫保洁收集的垃圾必须按指定场地存放,严禁裸露和扫入排水箅。
4.0.8雨后应及时进行路面积水清除作业。
4.0.9下雪及雪后应及时进行路面除雪作业。
4.0.10餐饮饭店、集贸市场和建筑工地等周边道路应适当增加各项作业频次。
4.0.11道路冲洗作业应优先采用再生水。
5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要求
5.0.1各等级道路清扫保洁质量应符合表5.0.1清洁度指标要求。
表5.0.1道路清洁度指标
6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评价
6.1一般规定
6.1.1应对道路清扫保洁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质量检查评价应由3~5人组成的检查组实施。
6.1.2检查及检测宜采用随机或重点选择道路的方式进行。
6.1.3检查及检测应在降水3d以后、路面较干燥、风力低于4级和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0%的条件下进行。
6.2感观质量检查评价
6.2.1在检查道路的300~500m路段,各检查人员应根据下列质量要求独立进行检查。按各项目符合质量要求的程度作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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