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管理规定.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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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PAGE PAGE 4 浙江工商大学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管理规定 (试行) 为了有序地做好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租赁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具体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听证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租金标准 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定为10.5元(实际建筑面积最终以房产测绘面积为准)。 宿舍租金包含物业管理费1.5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能耗费0.4元/平方米/月。租金标准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并及时向本校教职员工公布。 二、租赁期限 宿舍租赁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审核。符合续租条件的租赁人,可以续租,续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租赁期满不再符合续租条件的,不得续约。同时,租赁人自租赁期满或出现不符合租赁条件之日起,允许有不超过30日的安置过渡期。过渡期内租金标准不变,若超过过渡期仍不搬离的,租金按不低于原标准的二倍计收,租金直接从租住者工资等学校收入中扣除,直至交还住房。 三、租赁对象 本校(含杭州商学院)的事业编制职工和人事代理人员。 未婚教工、已婚教工夫妻双方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未享受过福利分房(包括但不限于房改房、省直专用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 2.未在杭州市区范围内(不包括萧山、余杭区)拥有商品房或已购买商品房但还未实际交付使用的; 3.未启动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或已启动引进人才购房补贴但房屋还未实际交付使用的。 备注:1.申请者需提供本人与配偶的杭州市房产查询记录证明(即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未购 买商品房的证明); 2.已婚的教工需出具配偶单位未分配、租赁住房及未启动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的证明; 3.已启动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或已购买商品房但还未实际交付使用的申请者需同时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确认时间点以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住房交付之日起六个月过渡期为截止时间)。 四、房源信息 我校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宿舍共有136套。一居室共计113套(建筑面积约46 平方米,其中1号楼72套、5号楼22套、6号楼19套);二居室共计8套(建筑面积约108平方米,其中4号楼8套);三居室共计15套(建筑面积约126平方米,其中4号楼15套)。交付标准:简装修,带有卫生间、厨房,其中5号楼不能开通管道煤气,其他具备开通管道煤气条件。 五、租赁排序 1.申请一居室或二居室的按下列条件顺序比较后一起排序: 双职工 校龄 工龄 年龄 经以上排序后条件仍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2.申请三居室的排序: (1)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2)长江学者、浙江省特级专家; (3)我校聘任的钱江学者; (4)我校聘任的西湖学者; (5)我校聘任的特聘教授; (6)我国“211”大学评聘的教授; (7)我国“985”大学出站的博士后; (8)境外著名大学取得博士学位者。 同等档次按下列条件顺序比较后排序: (1) 双职工 (2) 校龄 (3) 工龄 (4) 年龄 经以上排序后条件仍相同者,则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六、租赁原则 1.租房自愿。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租赁办法、租金、申请名单、排序结果、操作程序等予以公开。 3.向教学骨干、科研骨干和管理骨干倾斜。 4.本校双职工限租赁一套住房。 七、操作程序 1.符合租赁条件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同时附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校公共事务管理处房产科。 2.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 3.公布排序情况。 4.根据每位教职工公示上的确定序号由学校组织选房,并办理租赁手续。 5.学校纪委对选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电话 八、有关规定 1.教职工选房后须与学校签订租赁协议,并按协议条款履行。 2.租赁的教职工必须如实申请、填报有关表格材料,因填表不实、资料不全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若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房资格。 3.已获准租赁的教职工,不得向他人转让租赁权。 4.已获准租赁的教职工,若在规定时间内不选房的,作自动放弃处理。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参加,书面委托家属或他人代选。 5.凡原已租赁学校住房的教职工,从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发放钥匙之日起20天内,须向学校交还原租用的住房,并结清各项费用。逾期则从次月起,学校有权按相应宿舍现标准价加倍收取原租用住房的租金,每月累进,直至交回住房(此款在租赁人每月工资等学校收入中扣除)。 6.租赁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的教职工,如调离学校或批准自费出国,必须及时办理退房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7.租住人员应自觉遵守下沙高教园区“丽泽苑”青年教师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设施,严禁破坏宿舍内房屋建筑结构和设施,违者除须恢复原状外,并根据造成影响外观或安全的程度缴纳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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