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5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咸阳市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一览表.doc
咸阳市2018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幼儿园收费一览表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1、小学、初中
农 村
学 校
(1)代收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元/人次
40
(2)服务性收费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
伙食费
实行毛利率控制,由价格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城 市
学 校
(1)代收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费调发〔2001〕29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考务费
元/人次
40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城 市
学 校
(2)服务性收费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0〕4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咸价费发〔2010〕10号。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①住宿费
带暖气及独立卫生间的学生公寓,按不高于33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带暖气的学生公寓不高于28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普通学生公寓不高于230元/生·学期收取住宿费;
该收费为最高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按管理权限报价格部门备案。
②伙食费
2、普通高中
(1)事业性收费
①学费
元/生学期
免收
陕政发〔2016〕28号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按照省级标准化高中800,城市普通高中350,农村普通高中200的标准免收学费。
②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照价格、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陕价行发〔2006〕120号。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2)代收费
①课本费
按照政府定价收取
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
陕价服发〔2016〕125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②学生健康体检费
元/生年
高一新生25,其他年级学生20。
省教育厅、卫生厅、财政厅、物价局陕教体〔2009〕3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1〕124号。
公
办
学
校
③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
元/生次
95
省物价局、财政厅
陕价费调发〔2003〕3号,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3)服务性收费
坚持自愿,不得强行服务并收费。
伙食费
按照价格、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3、职业高中
(1)事业性收费
类别
性质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批准机关及文号
备 注
基
础
教
育
公
办
学
校
①学 费
元/生学期
文科700
理科900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陕价综发〔2015〕102号。
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教育厅、人社厅陕财办教〔2013〕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按照新颁布的《陕西省定价目录》,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省上已授权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我市在未制定新标准前,仍按照原省定标准执行。
②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照价格、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陕价行发〔2006〕120号。
(2)代收费
同普通高中
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
陕价行发〔2006〕120号,
陕价行发〔2011〕124号。
(3)服务性收费
民
办
学
校
中小学学费及住宿费
元/生学期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
省物价局、教育厅、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陕价行发〔2005〕148号,
省物价局、教育厅
陕价行发〔2012〕60号,
陕价行发〔2014〕67号。
陕政发〔2016〕28号,
国务院国发〔2015〕67号。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在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按照公办同类学校收费标准免除学费,高出免除标准部分由学生家庭负担。
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性质
项目
类 别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
学前教育(非免费段)
公办
保教费
省级示范园
元/人·月
240
市级示范园(一类)
元/人·月
170
县级示范园(二类)
元/人·月
140
其他类幼儿园
元/人·月
90
民办
保教费、住宿费
按照幼儿园报送当地价格、教育部门的收费标准执行。
对公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最近下载
- DB13(J)T 145-2012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上册).pdf
- 伟肯VACON 100FLOW系列变频器产品说明书 操作手.pdf
- 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pdf VIP
- 2三米直尺法测定平整度.ppt
-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74号)宣贯.pptx VIP
- 重庆开州区2021-2022学年度(上册)五年级期末质量监测卷数学试卷.doc
- 用数学建模讨论高温作业专用服装设计问题.doc
- 中国玉石及玉文化鉴赏智慧树知到期末考试答案2024年.docx
- 京东自营售前客服初级认证考试及答案(2).docx VIP
- 中医治疗“骨折”医案100例.doc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