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doc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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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细则 为推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学院评审委员会采取量化评分的形式对学生进行素质综合测评。素质综合测评是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分由智育分、科研分与额外奖励分三部分构成。科研分测评已正式发表在核心以上期刊的科研成果,智育分和科研分的计算分值精确至百分位。额外奖励分在智育分和科研分上直接累加,不封顶。 硕士研究生素质综合测评分=智育分×10%+科研分×90%+额外奖励分。 第二条 智育分(占10%) 在攻读研究生期间完成应修课程学分,所修课程(不含非学位课)平均分即为智育分。 第三条 科研分(占90%) 1.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所有科研成果(不含会议论文),必须发表在中文核心(以北京大学必威体育精装版核心期刊目录为准)及以上的学术期刊(不含专刊、增刊、专辑)上,且在学制培养期限内取得,第一署名作者单位必须是宁夏大学。 2. 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3. 有录用通知但未正式发表的科研成果、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已申请但未取得公开号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但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作为学院评审的参考依据。 4.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或转载,以最高级别刊物计算科研成果。 5. 计分方法如下: (一)论文分数=∑(权重因子×合作因子) ∑(权重因子×合作因子) (二)权重因子计算方法 权重因子的数值为: 1)在SCI刊物发表的论文,已检索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300,未检索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40; 2)在SCIE刊物发表的论文,已检索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200,未检索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160; 3)在EI刊物发表的论文,已检索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120,未检索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80; 4)在专业类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权重因子为80,在综合类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60。 (三)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为: 二人合作的,第一作者合作因子为0.6; 三人以上合作的,第一作者合作因子为0.5。 第四条 额外奖励分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并在大会上作学术报告的,每次加2分。 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研究生暑期学校7天以上(含7天)并取得结业证书,每次加1分。 3. 研究生参加区级以上学术、学业竞赛(含论文),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级别(全国性主要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等),按以下办法计分: (1)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6分、5分、4分; (2)区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分、3分、2分。 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表彰,按最高级别表彰加分,不累加。 4. 取得公开号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或已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成果经导师认定为第一完成人的,每项加2分。 5. 社会工作加分:此项加分用以奖励尽职承担社会工作的同学,任职时间需在三个月以上,身兼多职者只计第一职务加分。办法如下: 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团委副书记3分; 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党支部副书记2分; 校研究生会(正、副)部长、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党支部委员1分。 6.有关规定: (1)区级以上奖励以公章为准,有特殊情况者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决定。 (2)科研成果分的计算区间为申请奖学金的截止时间(2015年9月13日)。 第五条 《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六条 《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宁夏大学数学计算机学院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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