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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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际贸易实务 * * 保险金额=105.93×(1+10%)=116美元 国际贸易实务 * * 计算方法: 1. 累加法:FOB价+运费+保险费 2.平均运费率代替实际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代替保险费率。即: CIF=FOB×(1+平均运费率+特约保险费率) CIF=CFR×(1+特约保险费率) (二)进口 国际贸易实务 * * 三、填写投保单 四、交付保险费 保险费=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计算题:某货主在货物装船前,按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了货物投保手续,投保一切险加战争险。该批货物以CIF成交的总价值为20.75万美元,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费率合计为0.6%。 问:1、该货主应交纳的保险费是多少? 2、若发生了保险公司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导致货物全部灭失,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1)保险费=CIF总值×110%×保险费率=20.75万×110%×0.6%=1369.5 (美元) (2)保险金额=CIF总值×110%=20.75万 ×110%=22.825(万美元) 国际贸易实务 * * 国际贸易实务 * * 五、取得保险单据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保险单的内容(附件5) 国际贸易实务 * * 保险单的转让:和海运提单一样,货运保险单和保险凭证可以经背书进行转让,而且无须取得保险人的同意,也无须通知保险人。即使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单据仍可有效转让。 保险单的出单日期不得迟于运输单据的出单日期。 国际贸易实务 * * 六、提出索赔 1、备妥索赔单证(保单、运输合同、发票、装箱单、重量单、货损证明、检验报告、索赔清单等) 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面提出索赔 3、损失通知 国际贸易实务 * * 六、保险赔偿(P149) 1、计算赔偿金额 2、代位追偿与委付 3、免赔率 代位追偿 保险人履行赔偿后,在其赔付金额内,要求被保险人转让其对造成损失的第三者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被保险人获得赔偿后,通过签署相关转让协议,保险人才能据此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国际贸易实务 * * 委付 指保险人同意将受损的保险标的视为推定全损,在补偿被保险人全部损失的同时,获得该受损标的物的所有权。 保险人接受委付后,可以通过对标的物的处理,接受大于赔偿金额的收益。 国际贸易实务 * * 国际贸易实务 * * 委付成立的条件 推定全损 经保险人同意后生效 不得有附加条件 被保险人必须转让保险标的的一切权利 国际贸易实务 * * 代位追偿与委付的区别 1、转移权利: 委付:所有权转移,包括向第三人索赔的权利 代位:向第三人索赔的权利 2、超出利益处理: 委付:超出部分归保险人 代位:超出部分归还给被保险人 国际贸易实务 * * 免赔率: 绝对免赔率(Deductible):保险人只赔偿超过免赔率的部分,对免赔率以内的损失绝对不赔。 相对免赔率(Franchise):保险人对免赔率以内的损失不赔,如损失超过免赔率时,则对全部损失都赔。 PICC采取绝对免赔率的做法。 国际贸易实务 * * 赔偿金额的计算 (一)全损的赔偿 1.实际全损——全额赔偿 2.推定全损 按部分损失赔偿 按全部损失赔偿 须向保险人发出委付通知。 国际贸易实务 * * (二)单独海损的赔偿 1、数量(重量)损失(按比例) 国际贸易实务 * * 例:某货物的保险金额为10000美元,数量10件,损失2件。 国际贸易实务 * * 2、质量损失 以运往目的地或不再运往目的地的处理地市价计算。 国际贸易实务 * * 例:一批货物500箱,保险金额50000美元,货物受损后只能按8折出售,当地完好价格为60000美元,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国际贸易实务 * * 3、有关费用的损失 处理受损货物时产生的出售费用,在保险金额限度内,可加入损失之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国际贸易实务 * * (三)对共同海损的赔偿 共同海损理算的步骤 1.宣告共同海损(船长或船东) 2.共同海损的担保(受益方或保险人) 共同海损保证金 担保函 3.共同海损的理算 国际贸易实务 * * 共同海损理算程序: 确定共同海损的总金额 A 确定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 ∑Bi 确定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 Bi 国际贸易实务 * * 共同海损分摊价值 船方: 按照船舶终止航程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的牺牲金额计算。 货方:按照货物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和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费用。 运费方:按照承运人承担风险并于航程终止时有权收取的运费,减除为取得该项运费而在共同海损发生后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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