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PDF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PDF

  1. 1、本文档共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PDF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公共场所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注册号:C00001732312018122902652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 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投保时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 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 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 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 .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 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 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 本保险合同承保以下意外伤害事故: (一)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城市公共汽车和电 车、客运车辆期间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公共场所发生的火灾、爆炸、雷击、 踩踏、建筑物倒塌、特大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害公共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 第六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第五条列明的意外伤害事故,且不属于责任免除 范围的,保险人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身故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 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保险人按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 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 给付的伤残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 准及代码》(标准编号为 JR/T0083—2013 ,下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 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 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 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 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 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 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 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 (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 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文档评论(0)

153****2993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