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与法律责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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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责任:行政处罚 ? 处罚方式: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市场 禁入 ?据统计,2003—2007年五年来,中国证监会共 办理案件736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4件,做 出行政处罚212个,180家单位和987名个人受到 处罚,165名责任人被市场禁入。 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行政处罚 ? 民事责任的承担:法律华润规范依据 ? 《公司法》第150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责任。 ? 《证券法》第69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 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上市报告文件、年度报告、中期报告、临 时报告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上市公司 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及保荐人、承销 的证券公司,应当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 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 若干规定》第21条: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 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 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 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民事责任 ? 民事责任的承担:主要诉讼方式 ?股东直接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153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公司法》第152条: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即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民事责任 ?面对越来越多上市公司的民事诉讼问题,96%的美国公司、 60%左右的香港地区上市公司,选择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 以规避自身风险。而目前中国内地上市公司中,购买董事 高管责任险的比例只有2%左右。2002年1月23日,第一份 董事和高管责任险由平安保险公司免费提供给深万科董事; 其后,中国银行、中国平安、中兴通讯、深发展等公司均 已购买。 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民事责任 ?防范化解民事责任:购买董事高管责任险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39条: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 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 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追究:法律和规范依据 ?《刑法》(1997年年10月1日起施行) ?《刑法修正案(六)》(2006年6月29日发布实施) ?《刑法修正案(七)》(2009年2月28日发布实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 的补充规定》(2008年3月5日实施)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 发布) ? 1、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刑法》第160条: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 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 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红光实业案例 2002年12月14日成都市中院以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红光实业公司罚金人 民币100万元;有关责任人员何行毅(时任董事长)、焉占翠(时任副董事 长、总经理)、刘正齐(时任副总经理)、 陈哨兵(时任财务部副部长) 被分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法院查明,1997年5月23日红光公司对外公布招股说明书,说明书隐瞒 了1996年该公司实际亏损5377万余元的事实,虚增1996年公司净利润5428 万余元,虚报利润共计10805万余元,使公司股票得以上市。 违法违规的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2、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刑法》第161条: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向股东和社会公 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对依法应当披露 的其他重要信息不按照规定披露,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或者 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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