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引-济宁城乡规划局.PDFVIP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引-济宁城乡规划局.PDF

  1. 1、本文档共1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服务指引-济宁城乡规划局

3708000102204 行政许可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服务指南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1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 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 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编码:3708000102204 (二)实施机构: 济宁市城乡规划局 (三)申请主体 在城市、镇规划区以外,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 业、新型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单位和 个人。使用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个人。 (四)受理地点 济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基本建设综合窗口,任城区、高新 区、太白湖新区、经开区政务中心规划窗口。 (五)办理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 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 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 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 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或 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 续。” 2. 《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1 日山东省第 2 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五 十七条:“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农村社区、 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标 明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形图、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 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项目所在地村 (居)民委员会同意建 设的书面意见等材料,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 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城市、县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证应当载明建设项目位置、用地范围和面积、建设规模和主 要功能等内容,并附经审定的主要设计图纸。” 第五十八条: “使用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 当提交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宅基地使用证明或者房 屋权属证明、村 (居)民委员会同意建设的书面意见、新建 住宅相关图纸,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委 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五十九条: “使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乡镇企业、新型 农村社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 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 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方可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单 位和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 手续,进行施工建设。” 第六十条: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管理办法由省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制定。” (六)办理条件 1.建设单位依法申请,申请材料真实齐全 3 2.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 (七)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发改部门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使用宅基地进行村 民自建住宅建设的无需提供); 3.土地所有权的有关证明文件 (国土部门书面意见); 4.村民住宅类须提供房屋用地四至图 (需四邻签字确 认)、房屋设计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 5.非村民住宅类须提供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地形图,经批 准的规划设计方案或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所在村(居)委会及乡、镇人民同意的政府意见。 注:以上材料均需纸质版和电子版,除特殊注明外,电 子文字材料需提供JPG/DOC/PDF格式,电子图纸材料一般应 为JPG/DWG (1/500或1/1000)格式,复印件由审批单位复 印或扫描后打印。 (八)办理时限 受理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suijiazhuang1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