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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债概念和特征 一债概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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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特征;二、债的特征;三、债的要素; 甲向乙买一辆小汽车,价款10 万元,则该买卖合同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如何确定?;(二) 债的内容; 债权的性质 债权为财产权 债权的相对性 债权为请求权 债权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 债权具有期限性 债权具有可让与性;2、债务:债务是债务人对债权人应为特定行为的义务。; 债的义务群 (1)给付义务: 主给付义务和从给付义务 原给付义务与次给付义务 (2)附随义务 (3)不真正义务 (4)先合同义务与后合同义务 ;(三)债的客体;※第二节 债的发生原因;二、单独行为;※四、无因管理;1、概念: 无因管理,是指没有约定或者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而对他人的事务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行为。 2、构成要件: (1)没有约定或者法定义务; (2)必须是???了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 (3)为他人管理事务。;3、无因管理之债: (1)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的费用及利息; (2)管理人为本人所负担的必要的债务,本人应清偿该债务; (3)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遭受的损失,本人应负责赔偿。; 张某在一风景区旅游,见一女子孤身站在悬崖边,即心生疑惑。该女子见有人来,便向悬崖跳去,张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将该女子救了上来。张某救人过程中,随身携带的价值2000元的照相机被摔坏,手臂被擦伤;该女子的头部被碰伤,衣服也被撕破。张某将女子送到山下医院,为其支付各种费用500元,并为包扎自己的伤口用去20元。次日,轻生女子的家人赶到医院,向张某表示感谢。;(1)张某与轻生女子存在何种法律关系? (2)张某照相机的损失及治疗伤口的费用该女子是否应偿付?为什么? (3)张某为女子支付的医疗费能否请求女子偿付?为什么? (4)张某能否请求女子给付一定的报酬?为什么? (5)张某应否赔偿女子衣服的损失?为什么?;1、概念: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2、构成要件: (1)没有合法根据; (2)一方获得利益; (3)他方受到损失; (4)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 甲到银行取钱,存折上仅有800元钱,但银行由于工作失误却给了1000元钱,甲数也没数就走了。在回家的路上,甲遭人抢劫,1000元钱全部被人抢走,后来银行通过监控录像找到了甲,甲不同意还给银行多给的200元钱,理由是自己并未实际获利。问:甲的理由有道理吗? ;不同的观点: 观点一:无论善意或者恶意,只要将物或财产利益交于不当得利人,不管得利人后来是否实际受益, 均构成不当得利。 观点二:无论善意或者恶意,不当得利应以得利人实际受有利益为限。 观点三:应区分善恶意,区别对待: (1)受益人善意时,应以得利人实际受有利益为限。 (2)受益人恶意时,只要其受有利益,不管实际得利与否,均构成不当得利。 主流观点:观点三;3、不当得利之债: (1)在受益人为善意时,仅负现存利益的返还义务。 (2)在受益人为恶意时,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是受益人取得利益时的数额; (3)若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但事后为恶意,其返还范围应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准。 (4)若原物已生孳息,应返还孳息; (5)若原不当得利人利用不当得利本身获得了其他利益,则: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归受益人,余额收缴归国家。 ; 水泥厂因为工作人员的失误,给甲公司多装了10袋水泥,甲公司以市价每袋50元的价格将该水泥卖掉,获利500元。后又用该500百元卖西瓜,获利300元,其中支付劳务费100元,则水泥厂有权请求甲公司返还财产吗?如果可以,有权要求返还多少钱? ; 村民李某在耕田时间到一匹牛,并牵回家饲养,同时等待牛的主人来认领。事隔一年,仍未有人来认牛,李某也要搬到城里居住,经人介绍,李某将牛在县交易所以市场价格卖给了邻村不知情的马某。几天后,牛的主人钱某来找李某领牛。问: (1)李某饲养牛的过程中与钱某构成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2)如果李某见到牛后故意隐蔽消息,意在占有,则李某与钱某之间构成何种法律关系? (3)本案中,马某能否取得牛的所有权?为什么?;第十八章 债的分类;分类标准:债的主体特征 (1)单一之债: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为一人的债; (2)多数人之债: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 分类标准:多数人之债中多数人一方当事人的 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1)按份之债 (2)连带之债;1、按份之债: (1)概念: 是指债的一方当事人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当事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者分担义务的债。 (2)分类: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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