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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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 1 PAGE \* MERGEFORMAT PAGE \* MERGEFORMAT 1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关于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的通知 各系: 为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客观、公正地评价辅导员工作,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依据《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具体安排见附件。 附件: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2.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 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4.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同行 测评表 5.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 学生处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附件1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辅导员工作考核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切实提高我院辅导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激励辅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正确评价我院辅导员的工作实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学期所有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个人综合素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能力和工作绩效等,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考核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注重工作绩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定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一)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建军 副组长:闫 浩 张 钦 毛 艳 朱 宇 李晓东 肖 靖 许向蒲 孙国亮 段 伟 王军红 李春明 成 员:朱世杰 宋亚卿 岳正阳 张笃川 王 磊 陈海彬 周 崴 郭 崖 杨慧丽 刘兆坤 职 责: 1.在学院领导的指导下,统筹协调考核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考核整体方案。 3.负责掌握考核工作进度,组织指导考核工作的实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毛 艳(兼) 副主任:朱世杰 宋亚卿 成 员:方 颖 许 祥 张丽萍 龚 平 余高峰 主要职责: 1.负责各项会议、测评活动的组织联络。 2.负责考核文件资料的起草、运转、归档。 五、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部署,学生处组织安排。 2.考核在个人自评的基础上,采取学生测评、同行测评、系考核、职能部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实行百分制,其中学生测评占权重0.2,同行测评占权重0.1,系考核占权重0.4,职能部门考核占权重0.3。 六、考核程序 1.个人自评。辅导员要根据岗位职责,对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工作总结,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个人自评不计入考核总分,仅作为考核的参考依据。) 2.学生测评。系党总支在被考核辅导员所带班级的学生中随机抽取20%的学生(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学生各占一定比例),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测评表》,对辅导员进行无记名评分。 3.同行测评。系党总支指派测评召集人,在测评召集人的主持下,被考核对象先述职,再由系内辅导员、班主任填写《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院系同行)测评表》。 4.系考核。系党总支根据被考核辅导员本年度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结合辅导员工作实绩、完成工作任务情况,按照《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评分。 各系于6月16日之前将《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登记表》报学生处。 5.职能部门考核。考核工作办公室依据学生处掌握的各系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如参加会议、工作完成、学生违纪、公寓值班、勤工助学、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反映等情况)、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系学生工作的评测意见、学院主管领导的评测意见对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给出相应分值。 6.学生处审核汇总辅导员自评、学生测评、同行测评、系考核、职能部门考核情况,按相应的权重确定考核结果,报院领导审批。 七、考核要求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待改进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率占辅导员总数的20%。 凡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 (1)全年累计因病因事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2)在开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班级学生中出现打群架等恶性群体事件的; (4)毕业生离校不文明现象比较严重,造成不良影响。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应认定为“待改进”: (1)因个人工作不力而直接造成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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