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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电力设计院SWEPDI
四川巴蜀江油发电厂2×300MW等级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单位: 西 南 电 力 设 计 院
评价证书: 国环评证甲字第3207号
2008年11月
四川巴蜀江油发电厂2×3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扩建工程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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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1.1 项目的由来
江油电厂位于四川省绵阳市辖江油市(县级)东北约5km,东距宝成铁路江油(中坝)车站约1.5km,川陕公路在厂区东面通过,属于嘉陵江水系的涪江从电厂西侧约150m处通过。
巴蜀江油电厂是四川电网主力发电厂之一,一至四期工程建有4×50MW+2×330MW+2×300MW燃煤机组,其中4×50MW燃煤机组已关停待拆除。本期工程拟建设 2×3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四川省2008年火电建设项目建设安排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8]47号)要求本期工程按有关规定和开展前期工作复函的要求,落实建厂条件,条件成熟后上报核准。
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江油电厂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2×373MW)扩建工程具有建设工期较短、建设和运行条件优越、调节能力强等特点。电厂建成后,对于满足四川电网和川西北地区负荷需求、改善电源结构、增强调峰能力、提高电网稳定性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还具有重要的环保意义,对江油市,乃至四川省的灾后重建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快江油燃气机组建设步伐,2010年建成江油燃气2×373MW工程是十分必要的。
四川巴蜀江油发电厂2×3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扩建工程 编制依据
2 编制依据
2.1 项目名称、规模及基本构成
表2.1-1 项目组成表
项目名称
四川巴蜀江油发电厂2×300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
四川巴蜀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规 模(MW)
项 目
单机容量及台数
总 容 量
现有容量
2×330+2×300
1260
本期容量
2×373
746
扩建后总容量
2×330+2×300+2×373
2006
主体工程
建设2×373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每套机组包含一套同轴系布置的燃气轮机-蒸汽轮机-发电机组和一台余热锅炉。
配
套
工
程
燃料
采用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供应的管输天然气,不设过渡燃料或备用燃料。天然气暂按由供气方送至电厂围墙外1米处设计,电厂不考虑储气设施。
供水系统
电厂水源地为厂区西面涪江。本期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工程采用带机力冷却塔的扩大单元制循环供水系统。
本期利用老厂已建取水口,该取水口可满足本期工程需求,只需在原有场地扩建部分净水站设施,本期补给水管已于二期预埋至本期区域,可以直接利用。
电气出线
本期工程2台机组采用发电机—变压器组单元接线,以220kV一级电压接入绵阳500kV变电站220kV侧,本期出线2回,预留2回备用出线位置。
生活设施
电厂生活区沿用现有生活区,本期不再建。
拆迁居民安置
本期建设无拆迁居民。
2.2 评价依据
2.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2.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2.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2.2.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2.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2.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函[1998]5号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示》;
2.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2.11 国发[1996]31号文《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2.2.12 国经贸资源[2000]1015号文“印发《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2.13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
2.2.14 《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2.15 《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
2.2.16 国家发改委2005年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2.2.17 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江油市城市总体规划》
2.3 环境敏感区域和保护目标
本工程评价区域无省级及以上的风景名胜区,主要保护对象为江油市城区居民。
环境保护对象及敏感目标
保护目标
距源直线距离(km)
方位
功能区
环境空气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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