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大量收购闲置独家精品文档,联系QQ:2885784924

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制度.docxVIP

  1. 1、本文档共4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制度

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我局)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加强一体化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更加便捷高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一体化平台公开运行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一体化平台是指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构建的省、市、县三级运行系统.。 第四条 所有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均应按照项目实施清单,在一体化平台上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动态调整相关内容。 第五条 一体化平台建设和规范运行是推进住建系统依法治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实施情况纳入我局对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评内容。 第六条 局机关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局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简称一体化平台领导小组),负责我局一体化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及考核。 一体化平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一体化平台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会议,对平台运行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交流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具体困难。会议由一体化平台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受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内容通知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参加。 第七条 局办公室、法规股、审批股、监察室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一体化平台的建设、管理、监督运行和系统日常运行维护。 局办公室总体牵头负责一体化平台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协调、督促各股室、单位将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情况录入平台系统,持续保持录入量,将其纳入住建系统信息公开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相关经费和装备保障,以及平台涉及的网络建设等工作。 法规股会同相关股室、单位根据省级住建系统目录清单和我局工作实际,对履行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动态清理,形成项目实施清单,负责报审政务服务事项流程和合法性审查。 审批股按照区政务中心要求,负责将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录入一体化平台公开,进行网上运行和信息公开、公示工作。 监察室负责对一体化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时对运行不规范、预警、超时报警等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第八条 各股室、下属单位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职责: 1.配合认领省级事项目录清单,对项目实施清单需动态调整的事项,及时向法规股提出书面建议;需新增、变更行政权力事项的,应当书面说明变更内容、依据。 2.按规定将所涉及的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办理情况全部录入一体化平台网上运行,确保各行权事项在办理后48小时内及时录入一体化平台公开运行。 3.明确专人负责一体化平台管理,及时处理因运行不规范、预警、超时、报警等情况。 4.建立一体化平台运行台账,加强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台帐的登记、管理、归档等工作。 第九条 各股室、下属单位应当建立落实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台帐制度,并将行政权力事项通过平台同步运行,并同步实时登记,每季度将运行基本情况报局办公室。 第十条 在一体化平台运行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局一体化平台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纳入年度考核,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1.权力事项应当在一体化平台运行,而未在平台上运行的; 2.未按照规定的流程和办理时限要求在一体化平台上办理有关事项,被有关部门通报、约谈、扣分的; 3.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一体化平台帐号、密码,影响工作或者造成平台系统被非法登录入侵、信息被非法篡改、删除或者泄露的; 4.违反本制度规定,在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后不及时提出相关行政权力变更等相关书面建议的; 5.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局一体化平台运行系统被破坏的。 第十一条 一体化平台使用统一软件,各股室、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软件、数据库和运行产生的数据信息。 第十二条 加强对一体化平台运行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逗硬问责。局办公室、监察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平台系统网上运行情况,对重视不够、执行不力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及时向局领导报告,严肃问责,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三条 本制度若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文件为准;若与前期文件有冲突的,按本制度执行,若有新规定的,以新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

文档评论(0)

zhengshumian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