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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三
级
安
全
教
育
公司级教育资料
2012年8月1日
公司级安全教育内容
陕西金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教育主要内容:
一、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施工现场机械使用注意事项(节选自《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部分 ?国家、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我国的劳动保护原则: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既是我国指导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又是从事劳动保护管理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就是要求一切经济部门和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都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要首先保证安全,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将事故和危害的事后处理转变为事故和危害的事前控制。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这一原则体现了安全与生产的辨证关系。它要求生产的领导者和组织者明确安全和生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安全和生产一起抓,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安全具有否决权”原则。安全工作必须是衡量企业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在对企业各项指标的考核和企业的升级评定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三、国家、相关部门提出的有关条例规定:
1、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①、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②、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⑤、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⑥、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物品存放、安全通道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安全告知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从业人员权利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保护从业人员权利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保护从业人员权利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2、节选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设立安全机构和配备人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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