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宛平中学学校章程.doc

  1. 1、本文档共13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11 2012年4月28日教代会通过 2012年4月28日教代会通过 上海市宛平中学学校章程 (2012年4月28日第十二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实行规范化、民主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其它相关政策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上海市宛平中学 第二条 学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天钥桥路905弄宛南六村46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 学校在徐汇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由徐汇区教育局主管,是全日制公办初级中学,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学校工作,修业年限为:四年。 第四条 学校隶属关系:学校教育同小学教育、高中教育相衔接,在小学教育的基础上,通过本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使受教育者健康、主动地发展,为进一步深造或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第二章 学校办学 第五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学校指导思想:学校以培育合格人才的基础性素质为根本目标,以现代教育理念统领办学行为,努力探索新时期的办学模式,积极开展办学创新和教育创新的探索,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发展成才。 第七条 学校办学理念:学校倡导“抓基础、抓规范、抓落实”的严谨态度,以实施素质教育为契机,巩固和发展行为规范示范校的系列德育模式,进一步完善富有宛平特色的校本课程,树立 “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教师形象,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个性健康”的合格初中毕业生。 第八条 学校发展目标:学校确立“让每一位学生都得到发展”为办学思想,努力将学校办成校园文化优雅, 学校管理民主,师生发展和谐的校风正、学风好,使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的公办初级中学。 第九条 学校培养目标:把学生培养成为“全面发展、学有所长、个性健康”的合格初中毕业生。 第十条 学校校风:团结 求真 务实 创新 学校学风:勤奋 善学 学校教风:严谨 进取 学校校歌:《拥抱未来的辉煌》 第十一条 学校使用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是汉语言文字,积极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汉字。 第三章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 根据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自主管理; 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按照上级公布的计划招收学生; 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 按上级规定给学生颁发毕业证、结业证或肄业证; 管理本校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管理、使用本校的场地、校舍、设施和经费;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本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三条 学校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 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 依法接受监督。 第四章 学校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十四条 学校组织机构和职责:学校设校长室、教导处、政教处、人事处、总务处等行政机构;学校设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等党群组织。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室直接主管教导处、政教处、教科研室、人事和后勤财务的管理工作。 (二)教导处由教导主任负责,负责学校教学、教务工作,并监管教科研及各类专用室的专管员。 (三)政教处由政教主任负责,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及班主任队伍建设。 (四)人事处由人事干部负责,负责全校教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做好教师引进、续聘、晋升等工作;协助校长做好学校编制测算工作;各类报表统计上报等。 (五)总务处由总务主任负责,负责学校的后勤管理、财务及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管报账员、财产保管员、食堂等后勤工作。 第十五条 根据学校组织机构,成立学校校务会、行政办公会、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教职工评优领导小组等组织形式。 (一)学校校务会议是学校决策机构,决定学校日常行政事务及办学中的各项重大问题。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成员为学校正副校长、党支部正副书记、工会主席和校长助理。校务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一次。 (二)学校行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落实学校阶段工作。学校的决策由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或工会组长负责及时传达至全校师生员工并实施。 (三)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是学校的考核和评价机构,决定教师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重大问题。校长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主任,

文档评论(0)

a13355589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