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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
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018年一季度迎来水资源税开征第二个征期及环境保护税开征首个征期,根据省、市安排部署,在水利及环保部门的大力配合下,XX局顺利完成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的申报及入库,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把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顺畅的部门联动机制
费税改革工作启动以来,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成立了由财政牵头,地税、水利、环保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顺畅的联动机制,形成了一体化的工作链条,为摸清税源底数,顺利实现费税改革建立了组织保障。
(二)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工作顺利完成
县地税重点对下级部门下发的排污费征收名单进行甄别比对,排除罗屯邮电支局等X户项目完工纳税人,排除X户注销及非正常纳税人,排除XXXX等X户停产纳税人,通过调查新增环保税纳税人X户,目前已完成对XX户纳税人的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工作。、
(三)水资源税用水量确定情况
根据《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地方水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取用水户信息核实和确认工作的通知》(鲁水资字〔2017〕27号)的要求,自2017年10月中旬开始,通过实地调查、一对一和集中培训等方式,对XX县境内的16户已办理取水许可证的企业用水户进行了摸底调查,梳理辖区内取水许可户信息,对16户取水用户取水口及计量设施经纬度进行了精确定位,并根据抽水泵额定功率测算用户取水量,同时填写并上报了《取用水户信息登记表》,共完成已办理取水许可证《水资源税纳税人调查确认表》16份。同时,XX局高度重视水资源税征管工作,2018年一季度发现并新增水资源税纳税人3户。
水量是否计量准确直接关系到水资源税征管工作,XX局高度重视水资源税申报质量,对水资源税申报数据与山东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严格比对,确保纳税人水量申报准确。
二、申报及征收情况
2017年12月份,XX局共实现水资源税127.69万元。2018年一季度,19户企业已全部完成水资源税申报,累计申报一季度水资源税413.55万元。
2018年一季度45户纳税人已全部进行了环境保护税申报,申报税款142.94万元万元。
三、费税改革工作开展措施
(一)重视政策宣传、内外兼修,提高政策明晰度
为保障水资源税与环保税改革顺利上线,明确传达费税改革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XX局进行了点面结合的政策宣传,通过召开现场政策培训会、重点企业入户宣传与集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就费税改革的背景、目的、意义及税源采集、税额及申报等方面向全社会进行了明确的传递,在传递水资源税及环保税政策的同时,提高了纳税人的接受能力和理解程度。
水资源税及环境保护税作为新开征的税种,对于地税部门来说也是一门新课程,特别是环保税涉及到许多专业名词,为摸清税源底数,自2018年3月开始,XX局先后组织2次全县环保税纳税人培训,并邀请环保部门对污染物信息进行了讲解;3次组织县地税系统内部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了《山东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律规章,并抽调各管理单位9名骨干人员前往市局参加相关培训,培养了一批政策掌握较好的业务骨干。
(二)强化实地核查、查缺补漏,摸实税源底数
XX局组织人员集中受理企业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工作,为提高数据准确率,受理时将环保部门提供数据于企业环评报告及《关于发布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方法的公告》(环保部2017年81号公告)相结合,在企业自行填报《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的同时及时更正填报错误项,确保了据实进行污染物信息录入。
同时,为确保水资源税计税依据准确、纳税人税负公正,XX局与县水利局联合,就辖区内水表损坏或疑似数据不准确的3户企业进行了实地核查和测流,并督促纳税人及时维修及更换水表。此外,XX局严格按照《XX县水资源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部署,开展水资源税税源调查。
(三)畅通反馈路径、提速增效,实时解答疑问
为及时解答纳税人水资源税及环保税申报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XX局通过税企交流群及办税服务厅led屏向纳税人公布业务骨干人员联系电话,截止4月11日,累计通过税企交流群为纳税人解答问题102条,受理纳税人咨询电话98通,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
三、相关问题及建议
(一)浅层水与深层水的划分标准问题。此类问题是关系到纳税人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确定的重要条件。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中“水利管理,地税征收”的要求,建议水利部门尽快出台浅层水与深层水的划分标准,为准确确定税额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现阶段在新的划分标准未出台之前,原来的标准可否参照执行,如可以,请水利部门提供相关标准。
(二)公共供水官网覆盖内外问题,此类问题是关系到纳税人水资源税税额标准确定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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