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docVIP

  1. 1、本文档共4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5. 5、该文档为VIP文档,如果想要下载,成为VIP会员后,下载免费。
  6. 6、成为VIP后,下载本文档将扣除1次下载权益。下载后,不支持退款、换文档。如有疑问请联系我们
  7. 7、成为VIP后,您将拥有八大权益,权益包括:VIP文档下载权益、阅读免打扰、文档格式转换、高级专利检索、专属身份标志、高级客服、多端互通、版权登记。
  8. 8、VIP文档为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每下载1次, 网站将根据用户上传文档的质量评分、类型等,对文档贡献者给予高额补贴、流量扶持。如果你也想贡献VIP文档。上传文档
查看更多
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PAGE 47 - 中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规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财政资金的拉动放大效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在市财政预算中安排、由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统筹管理、用于扶持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根据中山市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下设子项目,子项目的设立由市政府审议确定。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山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108号)等文件规定,采用公开的竞争性分配方式,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择优扶持、强化监督的原则,实行自愿申请、专家评审和绩效评价制度。 第五条 为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事前资助类项目资金不得列支除扶持项目以外的任何费用,只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具体分直接费用(主要指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人员费、专家咨询费等)和间接费用(承担项目现有的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等方面的消耗,以及有关管理发生的补助支出)。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六条 市科技局负责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拟定有利于全市科技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提出年度专项资金的总预算以及子项目预算,编制子项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受理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制定专项资金分配计划,跟踪项目的实施及监督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第七条?市财政局负责审核、编制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有关规定拨付项目资金,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检查工作。 第八条?项目推荐单位负责项目审查推荐以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保证申报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第九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对申报项目以及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可行性负责,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项目申报计划、实施方案和绩效目标组织项目实施,按照有关财务制度,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及时反映和纠正存在问题,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自觉接受和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 扶持对象、范围及方式 第十条 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在我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有较强科技创新能力,并如实填报统计部门和科技部门相关科技统计数据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范围: (一)科技攻关: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 (二)科技金融:科技创新创业引导基金、科技贷款风险准备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科技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助、创新创业大赛补助等; (三)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与众创空间补助、风险补偿等; (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及认定补助、科技创新券补助、企业研究开发费补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补助等; (五)创新平台建设:协同创新项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 (六)市委、市政府要求扶持的其他科技项目。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采用有偿与无偿、事前与事后相结合的扶持方式。 第十三条 有关专项资金的配套要求,按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四章 资金申报、审批及拨付 第十四条 事前资助类项目,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只能在本专项资金各子项目中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申请,项目不得多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企业以及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的依托企业可以承担2个在研项目,其他单位只能承担1个在研项目。 市级以上新型研发机构法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承担项目数量。 第十五条 市科技局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和中山科技信息网将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各子项目通过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或者中山科技信息网统一申报、推荐,纸质申报材料由镇(区)科技主管部门或者项目承担单位的主管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报送市科技局审批服务办公室受理窗口。 第十七条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或者审核,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或者审核结果提出拟扶持项目名单,在中山市产业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信息网和中山科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经调查属实并需调整的,由市科技局重新审核;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市科技局拟定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 第十八条 市科技局将经市政府批准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下发至项目所在镇(区)或者部门,并按有关程序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十九条 专项资金各子项目资金的申报方式、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文档评论(0)

celkhn0210 + 关注
实名认证
文档贡献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