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16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PAGE
PAGE 16
********市煤矿较大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增强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迅速、有效的组织实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第302号令)、国家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有关规定, 煤矿较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方针,参照《********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编制原则
1、本预案编制坚持“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分工配合、企业全面负责和社会广泛援助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实施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抢险救灾原则
较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应遵循以下具体工作原则:
(1)统一部署、属地负责、靠前指挥的原则。煤矿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市煤矿较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故发生单位和属地的隶属关系,由事故发生地的县(市)政府组织建立现场救灾指挥部并在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2)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事故矿井应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和事故应急处理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按照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4)紧急救护原则。救护队应本着“先重后轻,现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5)通讯畅通原则。参加抢险救灾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市内煤矿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
三、煤矿伤亡事故分级
根据煤矿伤亡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等,将煤矿事故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事故报告
(一)煤矿发生死亡事故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煤矿所在地的县(市)人民政府及其煤管局报告。
(二)各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并在5分钟内报告本单位主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同时向本级政府及其上级单位报告。县(市)人民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5分钟内报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人民政府主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县(市)煤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在5分钟内报告市煤管局,同时报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监察四室。
(三)人民政府办公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主管煤矿安全工作的副市长、副秘书长和市应急救援办公室,并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市煤管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省、自治区煤炭工业管理局(煤矿安全监察局)、人民政府分管煤矿安全工作的领导、安委办、市委办公室。
五、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按照省、自治区煤矿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市应先行启动应急响应,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既有救援资源动员)
(二)较大事故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按照本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1、煤矿较大事故救援工作原则上由市人民政府及以下明确的专门机构负责。必要时,可向省、自治区请求支援。
2、市成立煤矿较大事故处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市内煤矿较大事故的抢救、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市人民政府应急办、煤管局,主任由应急办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煤管局局长担任。办公室职责为:
(1)负责事故信息的接收、分析、评估和传递;
(2)根据事故报告程度向领导小组提出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的建议。
(3)提请领导小组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决定、部署有关工作。
(4)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组织、实施预案的启动工作;
(5)协调各县(市)、部门加强联系和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