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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适用 海南嘉天律师事务所 马维秋 医疗法律法规的体系 医疗机构管理 执业医师法律 执业护士法律 血液管理法律 妇幼保健管理 医疗事故处理 药品与医疗器械管理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一、医疗机构管理法律法规 医疗机构的设置与审批 登记问题 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与校验 暂缓校验问题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next 医疗广告管理 二、医师与护士执业法律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 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有关规定 护士执业考试制度 护士执业注册制度 有关规定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医师执业规则 有关规定 护士执业规则 有关规定 三、血液管理法律制度 无偿献血制度 血站设置与管理 采供血管理 临床用血管理 原料血浆的采集与管理 脐带血与造血干细胞库管理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四、妇幼保健管理法律制度 婚前保健制度 经婚前医学检查未发现异常者,医疗机构应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上注明“符合结婚的医学条件”;对患制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 孕产期保健 法定终止妊娠的情形: 胎儿患有严重遗传病,严重缺陷,医师应向夫妻双方说明情况,并提出终止妊娠的医学意见 施行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的原则:本人自愿原则(医师在实行手术时,应征求本人同意,并签署意见;本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征得监护人同意) 对实行终止妊娠和结扎手术的,应提供免费服务。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管理 医疗机构开展母婴保健法规定的专项技术服务,在设备、人员和技术条件方面必须符合卫生不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应当经过卫生行政部门许可; 为防止性别歧视,保护妇女权益,严禁采用技术手段对胎儿进行性别鉴定; 母婴保健工作人员应当经过考核取得专项技术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母婴保健工作; 女职工的保护 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的时间; 女职工在孕、产、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婴儿保健 幼儿保健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审批与管理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五、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主体要件是依法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及取得执业资格并注册的医护人员 客观要件是实施了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达到《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的最低标准 主观上存在过失,违反了高度注意义务 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如何理解医疗事故中的过失? 判断是否违反专家注意义务的标准是“医疗水准”,即医师在进行医疗行为时,其学识、注意程度,技术以及态度均应符合具有一般医疗专业水准的医师于同一情况下所应遵循的标准。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具体而言,应综合以下因素: 医院等级与专科技术相结合 案例:患儿15岁,因“感冒”在家服药后“好转”,6天后因呕吐等症状加重请本村村医来家诊治,村医见患者呼吸急促、口唇青紫、皮肤大片出血点,告知家属可能是“血小板坏死”,要尽快到大医院治疗,并为患者静脉点滴环丙沙星后离开。输液15分钟后患儿诉难受,继神志不清,家人立即叫来救护车,约40分钟后“120”医生来诊确认患者已死亡。尸检结果为患者系重症肺炎,菌血症,导致感染性休克,DIC,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四次鉴定:区级:一级医疗事故 市级:不属于医疗事故 省级:一级医疗事故 中华医学会:不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当时水平局限 医学地域性局限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判断违反注意义务的原则: ①实施治疗前,是否对患者既往史、过敏史询问、了解和记录? ②是否对患者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相应的检查? ③是否了解使用的药物可能出现意外危险? ④是否对可能出现的危险进行了急救准备? ⑤是否按医疗常规进行过敏试验和观察判断结果? ⑥是否充分履行了危险告知义务? 医疗法律法规的理解与实用 如何理解不构成医疗事故的6种情形?(条例33条) A、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适用条件: (1)必须是在紧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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