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企业所得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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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基本原理 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企业所得税是规范和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重要形式。具有与商品劳务税不同的性质,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二)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四)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纳税人( 法人企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界定 国际上,居民企业的界定标准有“登记注册地标准”、“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和“总机构所在地标准”等,大多数国家都采用了多个标准相结合的办法。中国对居民企业的界定,采用了“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相结合的办法。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界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⑴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⑵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⑶提供劳务的场所; ⑷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⑸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二、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结合: 居民企业:全面纳税,境内外所得 非居民企业:有限纳税 设有机构的非居民企业: (1)来源于境内所得 (2)发生在境外但与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没有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内所得 如何理解有无实际联系?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拥有据以取得所得的股权、债权,以及拥有、管理、控制据以取得所得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取得的所得视为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举例说明,甲国(未与中国政府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A企业与中国居民企业B企业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合同总金额100万美元,其中勘察业务60万美元,设计业务40万美元。合同签订后A企业派人到中国境内进行工程勘察,勘察结束回甲国进行设计工作。就此项业务A企业应当就总收入100万美元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对象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是( )。   A.在外国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B.在中国境内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C.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D.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答案】C 【例题·判断题】我国对跨国纳税人所得的征税管辖权,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双重管辖权标准。 【答案】√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了解) 第三节 税率(熟悉) 【解释】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有联系,税率25%; 四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五是无机构、我国境内所得,税率10%; 六是无机构、境外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交税。 例如,境外A公司为境内某企业提供业务咨询,咨询方式完全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完成,A公司不需要派人到中国境内,则A公司取得的咨询收入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某日本企业(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2009年该机构在中国境内取得咨询收入500万元,在中国境内培训技术人员,取得日方支付的培训收入200万元,在香港取得与该分支机构无实际联系的所得80万元,2009年度该境内机构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人总额为( )万元。   A.500 B.580 C.700 D.780   【答案】C 以下使用25%税率的企业有 A 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 B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C 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D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 答案:AB 第四节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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