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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好《代表法》 当好人大代表 《代表法》是我国宪法体系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调整的是人民代表的职务关系,包括代表在人大代表大会期间和闭会期间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一、关于《代表法》的制定及其主要内容 我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掌握政权,这就是我国的国体;这一政权是采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式掌权治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我国的政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形式。 人大代表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1992年之前,我国并没有专门的《代表法》,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虽然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大代表的义务、权利作了原则规定,但还缺少一部专门的法律,就人大代表的职权利义务、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对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对代表的监督等问题进行统一规定。 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发展,对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因此,制定《代表法》就摆上了议事日程。 《代表法》是从1989年开始着手起草的。同年9月16日成立代表法起草小组,着手收集国内外有关代表法、议员法的资料,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制定代表法的意见,研究代表法的基本框架。 1990年4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要求抓紧《代表法》起草工作。 此之后不久,起草小组写出代表法讨论稿,发送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和部分法律专家征求意见。 同时在济南召开10省市会议(包括华东7省市和东北3省),专门讨论、研究代表法讨论稿。 此后又多次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 、各级人大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讨论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会议也多次讨论、研究了代表法的讨论稿,并进行了修改。 1991年1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讨论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报送的代表法草案。 代表法草案经过九易其稿,先后于1991年12月、1992年2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第23次、24次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法制工作委员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代表法草案又进行了修改。 经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审议,决定将代表法草案提请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 在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根据全国人大代表审议的意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3月30日召开会议,又对代表法草案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修改意见,提请大会主席团审议。 1992年4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3次会议以全票通过了法律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和代表法草案,决定将代表法草案提交大会审议。 1992年4月3日大会通过了代表法,并于当日由国家主席令第56号予以公布实施 。 A.要不要写上“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 B.一人可连任几届?一人可兼任几级? 我国连任全国人大代表时间最长的是申纪兰。从第一届到第十一届,她是新中国最高立法机关建立与发展最资深的亲历者和见证人。C.代表要不要有“代表职务津贴”?D.为什么强调“集体有权,个人无权”?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代表法》作了哪些新的规定? 第一,对代表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归纳概括 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大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大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代表法第三条)。 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代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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