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权制度的比较研究.pdf

  1. 1、本文档共3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典权制度的比较研究 以德国担保用益和法、意不动产质为比较考察对象 米健 中国政法大学 教授,博士生导师 关键词: 典权/担保用益/利用质押/不动产质押 Pawning Right/Secured Use/Pledge of Use/Real Property Pledge 内容提要: 我国的典权与德国的担保用益或利用质押,以及法国 与意大利的不动产质,是形式不同,但功能基本一致的法律制度。在 我国民事立法中,应保留设置典权这一传统的法律制度,并注意不必 再设置不动产质,以免重复立法。 The pawning right of China and the secured use and pledge of use of Germany,and the real property pledge of Germany and Italy are the different legal institutions in form,but identical in their basic functions.In the civil legislation of China,establishment of pawning right,a traditional legal institution,should be retained,and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hat to avoid repeating the legislation it,s unnecessary to initiate real property pledge.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国民法学界对典权的保留与废除展开过热烈 的讨论。不过,现在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典权是应该予以保留的传统 1 法制制度之一。梁慧星先生主持的《中国物权立法草案建议稿》也明 确地将“典权”作为专门一章予以规定,并且对保留和采用这一颇具 传统法律文化色彩的制度作了一定阐释。(注:梁慧星等:《中国物 权立法草案建议稿》,第288-303 条,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0 年,第580-589 页。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工作委员会民法室提出 的物权立法草案,在该草案讨论中已经明确,将要补充对典权制度作 出规定。)但是,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典权究竟是一种什么性 质的法律制度,它具有何种法律特征和功能?对此,显然还需法学家 在学理上予以明确和深入的阐释。况且,至今仍有不少学者对典权制 度持怀疑态度;甚者还有人认为典权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制度下的固 有制度,当然要予以废除。实际上,这种看法并不正确。首先,仅以 典权为我国习惯法上的制度就要加以废除是违反法律形成与发展的 基本规律的;其次,就典权制度的功能而言,它和德国民法中的担保 用益(Sicherungsnieβbrauch)基本相同,与法国,意大利民法中的 不动产质亦十分相近;第三,从历史源流来看,德国的担保用益以及 法国、意大利等国的不动产质实际上是同出一源的制度,都起源于希 腊的相抵利用(αντιχρησι δ)。(注:罗马法文献中也曾有 这个名称,是作为抵押的形式之一出现的。见 D.20,1,2,1;13,7,33。 对此,许多西方学者都曾探讨过。一般认为,这个制度是在希腊化时 代被罗马人接受并渐渐普遍采用的制度,拜占廷时期还在埃及出现 过。见卡瑟尔:《罗马私法》(Max Kaser,Das Roemische Privatrecht,Verlag C.H.Beck,Muenchen 1971),第一卷,第470 页; 2 第二卷第 319 页。)所以从这种意义上说,典权制度并非是我国独有、 他国所无的法律制度。(注:现今国内大多数学者,无论是典权保留 论者,还是典权废止论者,都认为典权是中国独特的不动产物权制度, 是中国特有的制度,现代各国没有与之相同的制度。不过,当我们用 法律比较的科学方法将视野扩大到整个世界时,就会发现这种看法其 实是不真实的。参见前引梁慧星等: 《中国物权立法草案建议稿》第 581 页。)

文档评论(0)

xingyuxiaxiang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