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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合同变更转让解除.pptV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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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转让、变更和终止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终止 一、合同的转让 合同转让,即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在习惯上又称为合同主体的变更,是以新的债权人代替原合同的债权人;或新的债务人代替原合同的债务人;或新的当事人承受债权,同时又承受债务。 合同的转让与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不同 合同的第三人履行或接受履行,第三人并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合同转让时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出现了新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 种类 第一种是债权转让; 第二种是债务转移(债务承担); 第三是概括承受 (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是债权人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转让条件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的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无向受让人履行的义务。 (二)债务转移 债务转移是指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 债务转移的条件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债权人的同意。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由甲公司供应木材,乙公司负责加工成家具,后由于甲公司收购木材出现困难,决定将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转让给丙公司,问下列哪种转让行为有效? ( ) A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 B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部分转让给丙公司 C 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毋需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D将合同所规定的供应木材的义务全部转让给丙公司,但需征得乙公司的同意 (三)概括承受 概括承受,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 甲公司、乙公司双方订立买卖合同后,买方甲与丙公司合并为丁,此时谁有权要求乙方履行买卖合同约定的发货义务? 某区政府工业主管部门作出决定,把所属的A公司的两个业务部分立出再设B公司和C公司,并在决定中明确该公司以前所负的债务由新设的B公司承担。A公司原欠李某货款5万元,现李某要求偿还,你认为该债务应当如何处理? A、由B公司承担债务 B、由C公司承担债务 C、由A公司承担债务 D、由A、B、C三个公司共同承担债务 二、合同的变更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某些变化,通常表现为对合同某些条款的修改或补充。 三、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是指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使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归于消灭的法律现象。 我国《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清偿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一人:混同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包括合同当事人死亡、破产而债务无人继受,约定的终止期限届至等等。 合同解除的种类 《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006年9月2日,广东亚星百货商场向江苏隆兴服装有限公司订购一批服装,价值200万元。双方约定2006年10月1日前全部交货,交货地点为江苏某市火车站。合同签订后,隆兴服装有限公司即组织生产。2006年9月16日,亚星商场遭雷击而发生灾,损失惨重,商场几乎被夷为平地。商场立即以电报通知隆兴服装有限公司,因商场发生火灾,损失严重资金周转困难,要求解除合同。隆兴公司这时已生产了价值100万元的服装,害怕合同解除对自己造成损失,且合同履行之后利润可观,故不同意解除合同,对方提出此要求纯属无理,置之不理,继续组织生产,并于2006年10月1日前将全部服装送货到约定的火车站。亚星百货商场拒不提货,双方发生争议,隆兴服装有限公司遂诉到法院,法院受理了此案。 (1)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隆兴服装有限公司认为,亚星百货商场不能也无权擅自解除合同,原合同继续有效,亚星百货商场应赔偿隆兴服装有限公司的一切损失。此要求是否合法?请简要说明理由。 (2)亚星百货商场认为,公司因雷击发生火灾,这是不可抗力,要求解除合同,原合同即告终止,合同自始无效,隆兴服装有限公司无权要求索赔。此答辩是否合法?为什么? 问:法院应如何处理此案? 亚星百货商场对于2001年9月16日以后发生的隆兴服装公司的损失不负任何赔偿 责任;对于此日之前的隆兴服装公司的实际损失,亚星百货公司可部分或全部地免除赔偿责任。 * * 债权转让与债务承担的不同 债务人 经债权人 如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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