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40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一、游览区概况
(一)自然社会情况
本区位于莱城东南 25 公里处,钢城区北部。棋山为徂徕山余脉,山
势南北走向,最高峰为南大顶,海拔 596 米,盘踞面积 12 平方公里。规
划面积为 24 平方公里。本区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冬冷夏热,四季
分明。山体基岩以太古界变质片麻岩、片岩、花岗岩为主,有辉长岩、石
英岩、长石等岩脉侵入。成土母质风化疏松,土壤为棕壤。植被覆盖率 70
%以上,以松、刺槐、桃、板栗、苹果、山楂等林种为主。动物、鸟类 40
多种。
本区行政区划属莱芜市钢铖区里辛镇和黄庄镇,主要村落有棋山观、
三岔河、八大庄、涝洼、圈里、幸福村、仙人桥等七村。本区南部紧邻钢
城城区,村民除从事农业外,多进城务工,人民生活水平较高。省道莱韩
线从本区南部东西穿越,为一级公路,交通便利。区内有简易公路环绕棋
山,上山步游路也基本修建。
(二)资源开发情况
1、资源特色
1)棋山柯烂,传说动人
棋山以自然景观与历史文化相融合,构成了“棋山柯烂”仙境的独特
资源。
棋山以变质片麻岩和花岗岩为山体骨架。在漫长的地质年代中,由于
山体风化,形成了较为奇特的造型地貌,尤以位于山体顶部的棋盘石、棋
子石和“柯烂石”最为著名。棋盘石与棋子石为一体,棋盘石表面平坦,
裂纹纵横,状似一围棋棋盘,棋子石立于其上,为椭圆状,从山体西部望
去为浑圆状,重约 3 吨,高约 2 米,宛如一巨型围棋棋子。“柯烂石”为
辉绿岩侵入岩脉,形状酷似斧柄。
古人见景生情,经历代传诵,形成了 “棋山柯烂”的美丽传说,“棋
山柯烂”亦成为“莱芜古八景”之一。“棋山柯烂”的传说为:东晋建元
年间,棋山脚下棋山观村青年王质上山打柴,来到山顶棋子垭,见有两位
1
老者下棋。出于好奇,他便不声不响地站在一老者背后观看。因口渴,他
随手端起老者的一碗水喝了一口。喝后顿觉眼前忽明忽暗,似有白昼黑夜、
春夏秋冬来去匆匆之感。等两位老者弈罢离去,他才想起砍柴之事,回头
一看,斧柄已烂。回到村里,竟无一人认得他。原来是在山中遇到仙人,
时光如梭,山中方一日,人间已百年。
因棋山景观美丽,传说独特,古代文人墨客到此观光题诵者众多,宗
教人士也到此建寺修观,现留有佛洞子、棋山观、后宫等古代寺观。明代
雪蓑道人留下了草书“玄之又玄”碑文,笔法奇特,艺术价值很高。
2)雪蓑妙笔,玄之又玄
雪蓑其人,正史无载。其为明朝嘉靖时人,明嘉靖名士李开先与之素
有深交,所作《雪蓑道人传》,其言当属可信。雪蓑姓苏名洲,河南杞县
人,徒居唐县,他喜欢在雪中披蓑而行,故名雪蓑。他秉性颖悟,博学多
才,所作诗文,多生硬奇怪,或杂里中常谈,或出方外异语。他性情怪诞,
喜欢古董和炮制药材,能行医看病,书法、弹琴、歌唱、蹴鞠为其“四长”。
雪蓑在嘉靖后期 60 多岁时,浪迹青州与章、莱一带,留有多处笔迹。
棋山山腰有一洞穴,相传雪蓑在此住过。棋山观村至今尚存之巨石高碑 (高
3.13 米,宽 1.18 米),阴刻雪蓑所书“玄之又玄”四个大字,他特意把“之”
字提到右上方先行下笔,“之”字一点状若龙头,一捺延伸下行十一市尺,
如神龙掉尾,似神来之笔。“玄又玄”三字置在“之”字长捺之左,布局
豪放,别具一格,令人有雄健、理趣深长之感。初视皆读为“之玄又玄”,
实则应倒诵为“玄之又玄”(语出老子《道德经》),如此奇怪写法,既表
达他身属道家对宇宙之宏观,又表现出他对棋山仙景之慨叹与赞美。
雪蓑在莱芜所留笔迹,书家评其为书法上品,被称为“半仙体”,明
代李开先、王世贞等名家,都曾为之揄扬,当时就颇负盛名。我国现代著
名书法家武中奇至莱芜睹及雪蓑所书时,也评价很高。
3)抗日丰碑,永存后世
抗日战争期间,棋山一带是抗日根据地,棋山观村内有棋山抗日阵亡
烈士纪念碑,建于 1941 年 7 月 7 日,高 1.8 米,宽 0.75 米, 正面阴刻
有徐向前元帅题词“陆军第十八集团山东纵队第一旅抗日阵亡烈士纪念
碑”,为莱芜境内抗战时期题词人级别最高的碑刻,具有很高的历史文物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