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对比.pptVIP

新旧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对比.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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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对比 新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简介: 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201(62)号决议通过(2011年7月15日) 2012年7月1日被接受(在此日期之前,如无一定成员或船舶总吨数的反对) 2013年1月1日生效 定 义 新 旧 1动物尸体 2货物残留 3食用油 · · · · · · 11最近陆地 12操作废弃物 13塑料 14特殊区域 1垃圾 2最近陆地 3特殊区域 适用范围 新 旧 除另有明文规定外,适用于所有船舶 适用于一切船舶 一般规定 新 旧 除第4,5,6,7外禁止排放 塑料禁止排放 食用油禁止排放 无 特殊区域外排放 新 旧 食物废弃物: ≥3nm,经粉碎或研磨,通过筛眼≤ 25mm 未经上述处理的, ≥12nm 货物残留, ≥12nm,对海洋 无害 动物尸体,远离最近陆地 含清洗剂的清洗水直排,但对海洋无危害 混合垃圾,按最严格的要求排放 在航 1 塑料不得入海 下述垃圾 垫舱物料等, ≥25nm 食品废弃物和其他垃圾, ≥12nm 食品废弃物和其他垃圾,≥3nm,经粉碎或研磨,通过筛眼≤ 25mm 2混合垃圾,按最严格的要求排放 固定或浮动平台 新 旧 平台包括其停靠船舶或距其500米范围内其他船舶,禁止排放任何垃圾 平台包括其停靠船舶或距其500米范围内其他船舶,≥12nm,排放食品废弃物,经粉碎或研磨,通过筛眼≤ 25mm 与新规定同 但是它叫“对处理垃圾的特殊要求” 特殊区域内排放 新 旧 在航: 食品废弃物≥12nm,经粉碎或研磨,通过筛眼≤ 25mm;南极区域禁止外来禽产品,除非无菌处理过 货物残留 货舱洗舱水,对海洋无危害 出发港,下一港,航区都在特殊区域内 无足够接收设施 满足上述三点, ≥12nm,排放 清洗水,对海洋无害,排放 南极: 港口有往来南极船舶的,接收垃圾,不得延误 船上有足够空间容纳垃圾,离开后排放至接收设施 混合垃圾,按最严格的要求排放 定义特殊区域 除第6条规定外(例外) 禁止入海 一切塑料 一切其他垃圾,纸,破布,玻璃… 食品废弃物, ≥12nm 泛加勒比海区域 2混合垃圾,按最严格的要求排放 接收设备: 南极区域 例外 新 旧 第3,4,5,6条不适用: 为海上人命安全 意外落失,并已采取合理措施的 渔具意外落失 动机为保护海洋环境,船舶,船员而抛弃渔具 在航,若食品废弃物对船上人员带来健康威胁时,4,6条不适用 第3,4,5条不适用: 为船上人员安全或救护人命所必需 下由于船舶受损而溢漏,采取措施 合成渔网意外失落 接收设施 新 旧 设置足够接收设施,不得延误船舶 设施不足情况通知海事组织,转告缔约方 特殊区域内的接收设施: 海岸线与某一特殊区域相邻的缔约方 海事组织在接收到足够通知后,确定特殊区域生效日期,在此之前,排放垃圾按特殊区域外规定 第3,4,5条不适用: 为船上人员安全或救护人命所必需 下由于船舶受损而溢漏,采取措施 合成渔网意外失落 垃圾记录簿 新 旧 垃圾分类: A B · · · · · H I 表格 垃圾分类: 1 2 3 4 5 6 表格 旧 日期/时间 船舶位置 倾倒入海垃圾估算量( ) 分类分类分类分类分类分类分类 港口接收设施或其他 船舶处理的垃圾估算量() 焚烧的垃圾估算量 证书/签字 2 3 4 5 6 分类1 其他 新 日期/时间 船舶位置/说明(如:意外落失) 种类 排放或焚烧估算量 向海中 向接收设施 焚烧 证书/签名 * 新旧版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对比 * 不少于1/3成员,不少于商船总吨数50% * 区别:更加细化,也就更加明确 * 第4条特殊区域外;第5条固定或浮动平台;第6条特殊区域内;第7条例外 * 第3条:禁止排放入海的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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