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ppt课件.ppt

  1. 1、本文档共59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ppt课件.ppt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设计单位资质、责任: 1、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资料。 资质证书影印件 技术人员情况 设计专篇编制过程说明 2、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责任承诺书 。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设计专篇主要内容(注:应该包括施工过程): (一)设计的依据; (二)建设项目概述;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 (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 (六)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七)对预评价报告中措施、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 (九)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十)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完善,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实用性负责。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建设单位职责: 提供设计所需的各种基础资料,并保证其充分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 组织职业卫生专家和本单位有关工程技术、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评审专篇; 职业卫生专家人数不得少于3名,其中专家库中职业卫生专家不得少于2/3; 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或者指定分管负责人主持评审; 出具职业卫生专家评审意见; 出具建设单位评审意见:基本情况,真实性、合法性、实用性负责内容。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第二十一条 对已经受理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审查同意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审查不同意的,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因情况复杂,20个工作日不能作出批复的,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单位不得进行施工,应当进行整改后重新申请审查。 三.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 (1)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2)设计单位资质; (3)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是否具备第十七条规定的内容,齐全完整(注:不是技术性审查); (4)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法律责任承诺书; (5)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以及承诺。 四.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共九条。主要包括: 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责任(第二十三条,重点解读) 建设单位职责(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重点解读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七条); 上报材料(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 监管内容和时限(第三十一条,重点解读); 分期验收、投入运行前置条件(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四.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四.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资质、责任: 1、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资料。 资质证书影印件 工程技术人员情况 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及职业病防治总结报告 2、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责任承诺书 。 四.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资质、责任: 1、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证明资料。 资质证书影印件 监理人员情况 职业病防护设施工程监理及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监理总结报告 2、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法律责任承诺书 。 四.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受检场所、设备和设施。 四.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

文档评论(0)

iuad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