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工业产权法复习教案设计.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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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学生了解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 征,专利法的概念和本质,专利 法的基本内容,商标和商标法的 主要作用,商标法的主要内容, 涉外商标的注册; 专利法的基本内容;商标法的主 要内容; 专利权条件;商标禁用条款; 一、工业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是人们依照法律对应用于商品生产和流 通中的发明创造和显著标记等智力成果,在 一定期限和区域内享有的专有权。 (二)特征 1、无形性 2、专有性 3、时间性 4、地域性 二、工业产权法 是调整国家在确认、保护和使用知识产 权过程中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 范的总称。 三、工业产权的国际保护 (一)基本原则 1、国民待遇原则 每一缔约国应将给其本国国民的各种待遇同等地给予其他各缔约国国民;非缔约国国民如在缔约国国内有住所或营业所,也可以享有该国国民同等的待遇。 凡缔约国国民第一次向一个缔约国提出专利或商标注册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内容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则其第二次申请的日期可视作第一次申请的日期。 ★发明、实用新型:12个月 ★外观设计、商标:6个月 3、独立性原则 各缔约国有权独立地按本国的法律决定是否批准专利权或商标专用权,不受该申请在其他缔约国决定的影响。 4、强制许可原则 各缔约国有权对取得专利权后一定期限内不实施的发明创造,向提出申请实施该发明创造的第三人发给强制许可证,允 许该第三人利用该专利。 (二)保护条约和组织 1.《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83年3月20日在巴黎签订,1884年7月6日生效。 2002年9月19日,公约已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64个成员。 中国于1984年12月19日加入,1985年3月19日对中国生效。 2.《商标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注册条 约》 一、专利法的调整对象和作用 (一)专利法的调整对象 1、专利 专利权的简称,是指按专利法的规定,由国家专利机关授予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对某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人身权 ★财产权 2、专利法 是调整在确认和保护发明创造的专有权以及在利用专有的发明创造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984.3.12通过,1985.4.1开始实施; ★1992.9.4修改,1993.1.1施行; ★2000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2001年7月1日起实施。 ★ 2008年12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修订,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专利制度的作用 1、方便了技术的有偿转让,促进了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 2、推动了国际科技交流与经济合作。 是指有权申请并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 1、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 : 是指在执行本单位任务过程中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⑴执行本单位任务 ①在从事本职工作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②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③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1年之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⑵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设计人。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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