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税法学》教学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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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法研究》授课教案(税法部分) 厦门大学法学院李刚主讲 (1112学年度第2学期必修课,法学院2011级硕士研究生适用) 第一讲税法与私法关系的渊源 第一节 税法与私法关系探源——国家、税收与财产所有权 历史实例:由海盗和洋旗得到的启示 海盗。(清)乾隆嘉庆年间,即18世纪末、19世纪初,经过儿代人的潜伏发展,华南海盗进入了 鼎盛吋期。他们从定期袭击一、二艘盐船开始,到后来组织大型船队对整个运盐船队实施截击。到1805 年时,他们己足以控制运盐航线。盐商则不得不和海盗合作,到麻来盐商共至开始将粮食给养和武器弹药 提供给海盗。 洋旗。1927年11月26日,重庆富商黃锡滋与法国吉利洋行签定密约,称两家合资的聚福洋行是 假合资,法方在名义上拥有的1/3股份是“虚股S中方借用法商之名,挂法国国旗,每年支付“挂旗费”3 万两口银。 在20壯纪20年代的四川,人多数轮船都挂着欧美国家的旗帜。另外,在福建厦门港,每口开往外埠 商船计三百数I?艘,皆各埠华商所有,现均挂英法美各国Z旗;江苏镇江一带,商船也多挂洋旗。 全国各地的商人如此大规模地抛弃龙旗,挂上昂贵的洋旗,洋旗到底有什么价值? 一、税收的起源与概念——阶级斗争说与社会契约论 (一) 阶级斗争国家说中的矛盾与对立——权力与权利的脱离和冲突 私冇制的确立引发了阶级划分与阶级对抗,授终在阶级斗争中产生了国家。——马恩主义关于国 家起源的“阶级斗争说S 税收是维持国家的运转,即确保作为暴力机器的军队、法庭和警察对被统治阶级的镇压作用发挥 的财政支持。 阶级斗争说充满了矛盾和对立。国家与社会的分离性和脱离的倾向,使其权力脱离了作为权力木 源的(人民的)权利,也就脱离了來自于权利和法律的制约;——这恰是马克思主义Z国家主义法律观的 內涵之一。 反映在税收领域,纳税人的“权利”被国家的征税权力(或称课税权)界化成为其内在因素,纳税人 权利本应作为课税权Z本源并对课税权所起的制约作用,无从发挥。 阶级斗争说中的矛盾与对立,已由最初的“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一种外部关系被普遍异化 成了“纳税人与征税机关(乃至隐藏具后的国家)之间的内部才盾关系。 (二) 社会契约国家论中的和谐与统一——权利与权力的协调和契合 国家起源于处于自然状态的人们向社会状态过渡时所缔结的契约;人们通过平等协商和相互合意 的方式团结起來,并将其部分权利计渡给公共管理机构——“契约国家”,在这一让渡过程中人们的权利便 形成为国家权力。 人民纳税,是为了使国家得以具备提供“公共服务” (public services)或“公共需要” (public necessity) 的能力;国家Z所以征税,也止是为了满足其创造者——作为缔约主体的人民对公共服务的需耍。 3 ?西方以社会契约论为基础的税收本质理论主要有交换说和公共需要论两种。 (1)交换说:认为国家征税和公民纳税是--种权利和义务的相互交换;税收是国家保护公民利益时 所应获得的代价。 (2)公共需要论:简称公需论,认为公共物品无法象私人物品-?样由“私人部门牛产并通过市场机制 来调节其供求关系,而只能由集体的代表——国家和政府来提供,国家和政府也就只能通过建立以税收制 度为主的财政制度,来筹措牛产公共物品所需要的资金。 4.社会契约论,从“契约”、意即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角度來解释国家与税收的产生。 (三) 税收和税法概念新说 传统税法研究借川经济学知识对税收概念加以界定:“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的需要,按照 法律规定,以国家政权体现者身份,强制地向纳税人无偿征收货币或实物所形成特定分配关系的活动。” 立足于税收概念的税法概念也有固定格式,即指“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此二概念体现了作为传统税法研究理论基础的国家理论和国家分配论。 税收是人民以要求并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为U的,依法向征税机关缴纳一定的财产以形成 国家财政收入,以供国家提供公共服务Z需的一种活动;税法是调整在税收活动过程中国家、征税机关和 纳税主体等各方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关系的法规范的总称。 新概念,与传统概念相比,起码有如下四点不同:(1)在税收活动的形态描述方而,于收入论、活动 论、关系论和工具论等诸种学说中,借用了“活动论”的表述。 (2) 主体与主语不同:新概念则明确了税收(法律)关系的三方主体,即人民、征税机关和国家, 并R以“人民为主语,突出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主动性,亦即内涵了国家征税权力乃來源于人民权利的 匕 忌H o (3) 对税收目的表述的不同:新概念表明了税收的两重目的,即其总接目的是“形成国家财政收入”, 而其根本目的则是“人民要求并亨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 (4) 对征税依据确定的不同:新概念以“法”这一集合性名词指称,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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