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重庆示范文本).pdf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重庆示范文本).pdf

  1. 1、本文档共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2.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3.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4.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 、 维护公共秩序, 创造良好的环境, 根据国务院 《物业管理条例 》 和 《重庆市物业管 理条例 》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 第二条 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 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 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 。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 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 第三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 人均有约束力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 时管理规约的规定, 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 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 受人 。 第四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 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 。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 、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 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 第二章 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五条 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总户数: 容积率: 绿化面积: 第六条 除法律 、 行政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 业共用部位 、 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 、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 、承重 结构 、 外墙 、 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 通道 、 楼梯 、 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 消防 、 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 、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 。(包括但不限于柱 、梁 、 楼板 、 户外墙面等) 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 管道 、落水管 、水箱 、水泵 、 电梯 、冷暖气设备 、照明设施 、消防设施 、避 雷装置等 。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 、围 墙 、 绿地 、 沟渠 、 池井 、 照明设施 、 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 4 、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 设施等 。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 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 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 、 绿地占地除外 。 第七条 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注册资本: 邮编: 联系电话: 第八条 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根据物业买卖合同的约定,以下部位或设施设备为建设 单位所有: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或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物业 。 第九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位于 ,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物业 管理用房由建设单位按照规 定配置, 属全体业主所有, 由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 期限内与业主委员会共同无偿使用 。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十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 、使用 、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 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第十一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外貌保持 、使用安全方便等原则,妥善处理供电 、 供水 、排污 、通行 、通风 、采光 、装饰装修 、环卫 、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照规定的房屋用途使用房屋 。需要改变房屋用途的,业主应当在 征得所有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本栋业主,其他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能证明具有利害关 系的, 应当征得同意) 同意后, 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利 用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 、业主委员会 、物 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 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 、 共用设施设备经 营获取的收益 归业主共有, 业主可以约定将该收益纳入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其他合理用途 。 第十三条 业主需

文档评论(0)

annylsq + 关注
实名认证
内容提供者

该用户很懒,什么也没介绍

1亿VIP精品文档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