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外汇违规问题及处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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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外汇违规问题及处理 常见外汇违规问题及处理 目的及意义: 为使我市涉汇主体(包括:境内机 构、驻华机构、居民个人及来华人员 等)进一步熟悉外汇管理政策,结合我 市的具体情况,现列举外汇管理工作中 常见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及介绍对违 法、违规问题的定性和处罚标准,以促 进企业合规经营、规范操作。 一、逃汇行为 一、逃汇行为 逃汇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违 反国家规定,擅自将外汇存放境外,或 者将境内的外汇非法转移到境外,数额 较大的行为。 (一)案例:东莞FJ公司私自将日常经营 中收取的外币现金及外币支票带出并存放 境外;又如东莞HJ公司将应收外汇货款截 留在境外,不及时调回境内。上述行为违 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 三十九条,属于逃汇行为。 (二)处罚种类及幅度:由外汇管理机关 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 %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 %以 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使用外汇行为 二、非法使用外汇行为 非法使用外汇行为包括4类: 一是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的行为; 二是擅自以外汇作质押的行为; 三是私自改变外汇用途的行为;  四是非法使用外汇的其他行为。 (一)案例:东莞市KB加工厂(个体工商 户)的加工费以个人名义收汇,并从提 取外币现钞后直接用于支付货款;又如 东莞TQ公司将外汇资本金结汇的人民币 资金用于股权投资。上述行为违法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 十四条,分别属于非法使用外汇的行 为、擅自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 行为。 (二)处罚种类及幅度:违反规定,擅自 改变外汇或者结汇资金用途的,由外汇 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 违法金额30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 的,处违法金额30 %以上等值以下的罚 款。有违反规定以外币在境内计价结算 或者划转外汇等非法使用外汇行为的, 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可以处违法金额30 %以下的罚款。 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非法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卖外 汇的行为,属于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  (一)案例1:在境内与地下钱庄(炒汇窝 点)进行直接本外币交易。如东莞GM制衣厂 日常营运资金不足,该厂企业负责人在境内将 外币通过地下钱庄兑换成人民币,供该厂日常 经营使用。案例2:境内外关联企业通过地下 渠道将资金互相划转。如东莞ZMT玩具厂日常 营运资金不足,其香港关联公司将港币交给香 港中介,再由深圳某企业将人民币汇入该厂。 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 条例》第四十五条,属于非法买卖外汇行为。  (二)处罚种类及幅度:私自买卖外 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 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 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 金额30 %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违法金额30 %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 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法释〔1998〕20号)第三 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外汇20万美元以上 或违法所得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根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定罪处罚。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 (一)案例:东莞GL公司,日常经营中收取外 币现钞,并以个人的名义存入银行。上述行为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 十八条,属于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 (二)处罚种类及幅度:由外汇管理机关责 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 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 五、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 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行为(未按照 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行为(未按照 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行 规定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的行 为) 为)  (一)案例:TK 电子公司,收汇后未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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