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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毒
性
药
品
管
理
制
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目录
XXXX-QM----001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XXXX-QM----002 医疗用毒性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XXXX-QM----003 医疗用毒性药品采购制度
XXXX-QM----004 医疗用毒性药品验收制度
XXXX-QM----005 医疗用毒性药品储存制度
XXXX-QM----006 医疗用毒性药品保管制度
XXXX-QM----007 医疗用毒性药品销售制度
XXXX-QM----008 医疗用毒性药品退货制度
XXXX-QM----009 医疗用毒性药品报残损制度
XXXX-QM----010 医疗用毒性药品运输管理制度
XXXX-QM----011 医疗用毒性药品值班巡视制度
医疗用毒性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编号:XXXX-QM-001-2013-01
编 制 人
xxxx
审 核 人
xxxx
批 准 人
xxxx
编制日期
2013.08.03
审核日期
2013.08.15
批准日期
2013.08.23
颁发部门
质管部
执行日期
2013.08.23
1.目的:为保证特殊药品,在经营中合理、安全使用,保障人民健康,杜绝其流入非法渠道,保证医疗、教学、科研的安全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我公司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
3.责任:
3.1营销部负责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采购、销售;
3.2质量管理部负责特殊药品的验收;
3.3保管员负责对特殊药品的仓储保管;
3.4养护员负责对特殊药品的在库养护;
3.5运输员负责特殊药品的运输。
4.管理:
4.1指定责任心强、业务熟练、认真负责的专职人员承担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供应、储运管理工作,其经营业务按照国家《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4.2进货与销售:
4.2.1在向医疗机构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时,建立相应医疗机构的供药档案,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采购人员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公司向其它企业、单位供应医疗用毒性药品时,应当核实企业或单位资质文件、采购人员身份证明,无误后方可销售。。
4.2.2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经省药监局审核批准,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否则不得从事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购销经营活动;
4.2.3购进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扩大品种或增加数量,超计划采购;
4.2.4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从国家指定的经营单位按需购进;
4.2.5医疗用毒性药品的销售供应,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和计划,根据医疗、教学和科
研需要,供应给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单位,不得向其它单位和个人供应;
4.2.6向医疗机构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时,应当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不得现金结算。
4.2.7医疗用毒性药品的购进和销售,应做好相关记录,存档备查。
4.2.8A
4.3调运与接运:
4.3.1运输员应具有一定的运输管理知识,熟悉有关医疗用毒性药品的管理办法、接运原则。
4.3.2. 医疗用毒性药品在发运时,必须使用专门的封闭货车。
4.3.3接运员在接到铁路提货通知单后,立即前往车站换票提货,经两人以上详细检查,原封及原包装应完整无损,签字盖章后装车运回仓库。如发生被盗、丢失、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和药监部门负责处理。
4.3.4运输人员提货时,应在当天提货完毕,清点验收,及时入库。
4.4验收入库:
4.4.1接运员将医疗用毒性药品运入仓库,在外包装完整无损的前提下,及时交验收员、保管员点验入库。在开箱验收时,提货人员、验收员、保管员、复核员四方必须同时在场,验收员双人开箱验收。
4.4.2验收时必须逐箱、逐盒、逐支验收到最小包装,并设专项验收记录,由验收员共同在记录上签名。如发生原箱短少,由验收员写出详细报告,经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附原装箱单,邮寄生产单位,抄报货源站负责补足或退款。
4.4.3医疗用毒性药品验收时,包装容器必须印(贴)有规定的标记,即: “毒”字样标志。
4.4.4外观检查验收质量,可从塑料瓶或瓶外查看,不能任意拆开内包装。
4.4.5验收完毕后,立即填制入库单交保管员,双人签字入库,做好验收记录。
4.5储存与保管:
4.5.1医疗用毒性药品需设置具有相应储存条件的专用仓库或专柜,仓库应有防盗门,双人双锁,具有相应的防火设施,具有监控设施和报警装置,和110联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零货要有专柜,专柜应有明显标志。
4.5.2医疗用毒性药品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并建立储存医疗用毒性药品的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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