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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集团公司
水工技术监督文件汇编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0.7
目 录
一、 TOC \o 1-1 \h \z \u HYPERLINK \l _Toc265762391 水力发电企业水工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PAGEREF _Toc265762391 \h 1
二、 HYPERLINK \l _Toc265762394 水力发电水工监督技术标准 PAGEREF _Toc265762394 \h 11
三、 HYPERLINK \l _Toc265762410 水工监督预警管理办法 PAGEREF _Toc265762410 \h 31
四、 HYPERLINK \l _Toc265762411 水工监督季报表 PAGEREF _Toc265762411 \h 36
五、 HYPERLINK \l _Toc265762412 水工监督动态检查表 PAGEREF _Toc265762412 \h 38
水力发电企业水工监督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区域水电公司(以下简称“区域公司”)所属水电企业的水工监督管理工作,保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水力发电水工监督技术标准》有效执行,根据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和《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水工监督管理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制度和标准;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的水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水电企业水工监督管理工作网,并使之运转正常;定期召开水工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检查、落实和协调水工技术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建立对水工监督队伍的技术和业务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水工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制定水工监督工作的月度、年度和专项工作计划;按时报送技术监督定期报表和年度工作总结。
第三条 水工技术监督工作应以建设质量监督和工程安全监测为重点手段,对水电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 水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工程基建、生产及技术监督服务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水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区域公司所属各水电企业。
第二章 水工监督网的组成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 水工监督网的组成
水电企业应建立本企业的三级水工技术监督网,即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水工监督由生产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设置水工监督专责工程师,在分管生产的厂领导(总工程师)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水工监督工作。
第七条 分管生产的厂领导(总工程师)的职责:
(一)领导水工监督工作,建立健全水工监督网,落实水工技术监督责任制;
(二)贯彻有关水工监督的各项技术标准、规章制度;审批本单位制定的规定、制度和水工措施。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组织制定符合本企业情况的水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三)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制定本单位水工监督工作规划、年度水工监督工作计划和重大水工监督项目工作计划;
(四)定期组织召开水工监督网会议,检查、协调、落实本单位水工监督工作。
第八条 水工监督专责工程师职责:
水工监督专责工程师具体负责全厂水工技术监督工作。
(一)协助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做好本规定第六条所列各项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工监督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拟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和相关措施;
(三)制定本单位的水工监督工作规划、年度水工监督工作计划和重大水工监督项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定期总结、分析、汇总本单位水工监督工作的各类表单,指导水工专业的监督工作;
(五)负责本单位水工方面的科研、技术改造等项目的规划、计划,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其项目管理;
(六)按时报送各类水工监督报表、报告、总结
(七)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和技术监督服务单位组织的水工技术监督网活动,同时积极组织本企业水工监督网活动;
(八)定期组织召开本企业的水工监督分析例会,提出本企业水工监督技术指标完成情况的分析报告、水工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改进措施,并按计划实施;
(九)积极参加和组织开展水工技术监督的科技攻关,新技术推广和人员培训工作。
第三章 监督范围与内容
第九条 水工监督主要涉及水电站大坝、引(泄)水建筑物及其基础、边坡、安全监测系统等。主要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厂房、开关站、通航建筑物、边坡工程、临时建筑物等。
第十条 水工技术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设计监督、工程建设监督和生产运行监督。
(一)工程设计监督
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等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程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招标设计和施工详图阶段的相关研究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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