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勤工作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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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PAGE 12 页 共 NUMPAGES 14 页 内部文件,非经许可禁止复印及外传 外勤操作流程与规范 外勤负责办理船舶的进出港手续,装卸现场的作业协调,人员上下的登轮手续以及船长和委托方委办的需外勤完成的各项工作. 一、 船舶抵港登轮前的准备工作 1、 接到调度安排的具体船舶后,详阅委托方的委托函电及其他相关来往函电,了解船舶来港任务,装卸货物信息,装卸特殊要求,船方或委托方委办事项,以及其他各有关方的具体要求和委托事项,预估港使费及其他费用的划分情况等, 核对由调度安排的委办事项等落实情况,涉及费用的委办事项向商务结算人员核实,以上需在单船工作记录上做详尽记录,同时单船工作记录还需填写包括但不限于的以下内容并由外勤主管签字. A.中外文船名,船籍,委托方名称,船舶类型 B.来港任务 C.装/卸条款及有关协议签署情况 2. 由船长报取得进江或预抵的时间后,根据调度的船舶作业计划等安排,按照口岸各联检部门的要求,做好相应的预检,预申报,申领服务卡等工作,由国检处确定检疫方式(锚地还是码头),中国籍船舶下一港开国外的联系开航前安全检查事宜等并通知调度以便调度做相应的安排. 3.备妥办理船舶进港所需的各种表格单证,其中进口舱单,清单,出口舱单,清单从单证部取得并分送港口,船方等各作业部门.收齐应转交船方的各类电报,船舶信件,邮件等.同时对第一次来港船舶应准备一份南通口岸抵港须知及其他口岸单位要求的注意事项如供应单位列表等交船长,做好签收. 4.了解靠泊时间,掌握船舶靠泊的实时动态, 在船舶靠妥前通知边防、国检等准确的靠泊时间,提前通知船长做好检疫准备,悬挂检疫信号等等! 二、 登轮工作 1、 船舶靠泊或系浮筒(包括作业锚地)或抵锚后(锚地办手续的船舶),外勤应在第一时间登轮办理有关手续,首次登轮应与船长核实索要以下信息,并在单船工作记录上逐项记录,此项工作须外勤主管审核签字确认. (1) 船舶规范 (2) 船舶抵长江口锚地时间,长江口引水登轮时间.宝山交接引水时间 (3) 船抵南通锚地时间,靠泊时间,抛作业锚地时间. (4) 进口手续办妥时间. (5) 装/卸作业开始时间 (7) 船舶抵港存油水 (8) 船舶抵港吃水 (9) 船舶吊杆数量,负荷,状况. (10)船舶吨税证书有效期或新办的期限. (11)船方委办的其他事项 (12)书面递接NOR(具体操作见NOR递接要求) (13)船方有无任何会影响港口作业,船舶开航的修理项目,如有,则询问详情并报公司调度. 2.协助船长准备办理进口手续所需的单证。取得经船长签字/盖章的单据和船舶证书等资料,联检船舶联检完毕且已办预检的通知公司调度,码头,货代等相关各方安排作业. 通知船方可以上下人员等。 3.交接送交的船方信件,邮件,函电,电报或物品,需由船长签收 4.记录船方的委办事项并及时安排并通知调度,牵涉到费用的还需立即和商务结算人员汇报,待商务确认后及时安排.委托事项的船方书面申请需及时交接给商务并做好交接记录. 5.无需联检的船舶,收齐所有经船长签字/盖章的单据和船舶证书等资料,将船长提供的抵港报报予公司调度,到有关联检单位办理进口手续。 6.装货船 A.对来港装货的船舶,将装货清单(从单证部取得),危险品申报单(如有,从危险品申报员处取得)及其他有关货物资料交船长/大副配载(应留底一份存档),散杂货配载图由船长/大副绘制签字,索要一份留底. B.应单证部的要求,向船长索取足够的空白提单. C.船长委托我司签单,经公司同意,向船长索要授权书并及时转交单证部. 7.卸货船 A.将从单证部取得的进口载货舱单与船方的积载图等资料对照,如无误,则让船长签字盖章,交海关,我司留底至少一份. B.危险品申报单交船方及码头,并在单船工作记录上做好记录 C.载有大宗货的船舶,如委托人或船长坚持要求凭正本提单卸货时,及时通知调度联系货主,从收货人处取得正确背书的正本提单交船长,并取得船长签字的收据(收据需列明提单的要素,提单号,船名,货描,数量,装卸港等) 三、 船舶作业期间 1.船舶在港作业期间,外勤原则上至少每工作日登轮一次(如因故未做到,必须通过电话或VHF联系),修理船舶每两日登轮一次或按船长要求时间登轮. 2.每日登轮和船长,港务公司等认真核对前一日至今日登轮时装卸作业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停工原因,工班安排等,以及船上发生的其他所有影响船舶作业,开航等的事情及处理情况,重要事项立刻汇报公司调度. 3.协助办理船东等相关各方的登轮手续. 4.外勤原则上每日参加生产调度会,汇报在港船舶单船代理工作情况. 5.原则上外勤不可将所代船舶交由其他外勤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换人操作,必须经部门经理同意且应在单船工作记录上清楚详细列明接班后需续办事项,双方签字确认. 6.根据公司调度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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