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加工环 节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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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概述 一、有关食品安全的几个概念 (一)食品 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 (二)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指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三)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GB7718-2011) (四)食品添加剂 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五)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指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用的纸、竹、木、金属、搪瓷、陶瓷、塑料、橡胶、天然纤维、化学纤维、玻璃等制品和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涂料。 (六)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 指在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餐具等。 (七)用于食品的洗涤剂、消毒剂 指直接用于洗涤或者消毒食品、餐饮具以及直接接触食品的工具、设备或者食品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物质。 二、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5、《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7、《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8、《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10、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11、各产品细则、产品标准 12、《山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征求意见修改版) 1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三、食品生产企业监管 (一)食品生产许可制度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生产许可制度是行政许可的一部分。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生产许可制度是指为保证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必备条件核查和产品质量检验,确认其具备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并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的形式,允许其进行生产的一项行政许可制度。 该制度的本质要求是:从事生产许可管理目录产品生产的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按规定程序获得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该产品的生产,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任何企业和个人也不得销售无证产品。 生产许可制度是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基础和核心。 (二)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的产品范围 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油脂和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含巧克力及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共28大类。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 各产品细则、产品标准 (四)质监部门的主要监管职责: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主要方式有两种:监督检查和抽样检验。 1.监督检查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国家质检总局2009年第119号公告)规定对食品企业可实施常规检查和特别检查。 —— 特别监督检查。企业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涉嫌存在质量问题时对企业实施检查。 ——常规监督检查。根据政府批准的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对企业开展的一种日常性检查方式。 2.抽样检验 (1)概念。抽样检验是指质监部门依据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企业生产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对企业采取相应处理措施的一项活动。 (2)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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