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文档共27页,可阅读全部内容。
- 2、有哪些信誉好的足球投注网站(book118)网站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自己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退款、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查看《如何避免下载的几个坑》。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击 这里二次下载。
- 4、如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推荐),也可以打举报电话:400-050-0827(电话支持时间:9:00-18:30)。
查看更多
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一)行政备案审查 (二)行政许可 (三)监督检查 (四)行政应急 (五)行政强制 (六)行政确认 (七)火灾事故调查 (八)行政处罚 (九)公安机关直接实施的职责 1、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2、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 3、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对违反《消防法》的规定需要实施拘留处罚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5、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提出的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意见,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人制度 消防法第十六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四条:“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法律责任的形式: (一)刑事责任(判处刑罚) (二)行政法上的责任(行政处罚) (三)行政责任(行政处分) (四)民事责任(损害赔偿) 消防法第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公安部61号令规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职责: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 * 消防工作原则 消防工作原则 《消防法》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政府统一领导” 消防安全是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 向公众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政府的基本职能。 一、政府统一领导 第三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秩序维护、禁放点看护及正月十六零时后五环路内的禁放工作,2月17日上午9时至2月18日凌晨零时三十分,市政府在消防局设立并开通元宵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挥部。当晚,北京市副市长刘敬民、苟仲文,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坐镇消防局119指挥中心,指挥元宵节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燃
您可能关注的文档
- 第1章,光的干涉习题课.ppt
- 注塑缺陷判定与分析.ppt
- 茨工处事故汇报.ppt
- 弹性工作时间制雇员只要做满规定的工时即可自行决定上.ppt
- 非谓语结构在写作中的运用.ppt
- 高二历史下册美苏争霸课件2旧人教版.ppt
- 瘦肉精食物中毒.ppt
- 自检操作规程培训.ppt
- 越秀区人民 政府教育督导室陈翘.ppt
- 海底捞模式学习.ppt
- 第18讲 第17课 西晋的短暂统一和北方各族的内迁.docx
- 第15讲 第14课 沟通中外文明的“丝绸之路”.docx
- 第13课时 中东 欧洲西部.doc
- 第17讲 第16 课三国鼎立.docx
- 第17讲 第16课 三国鼎立 带解析.docx
- 2024_2025年新教材高中历史课时检测9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含解析新人教版选择性必修1.doc
- 2024_2025学年高二数学下学期期末备考试卷文含解析.docx
- 山西版2024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第二单元生产劳动与经营第5课时企业与劳动者教案.docx
- 第16讲 第15课 两汉的科技和文化 带解析.docx
- 第13课 宋元时期的科技与中外交通.docx
文档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