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劳动关系.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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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二章 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本章概要 劳动关系的法律意义和管理意义 劳动者 组织 劳动协商、谈判、和争议 劳动保护 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的热点问题 * 劳动关系的概念 概念: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 双方: 劳动者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是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的核心。 【新增!】劳动合同法专门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力义务关系 公司法、企业法中对与劳动关系有关的内容进行了一般性的规定。 许多专门的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中的各具体内容做了规定。 民事诉讼等程序法对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进行了规定。 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促进就业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章 工资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八章 职业培训 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章 劳动争议 第十一章 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 附则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一节 集体合同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 劳动者的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 劳资关系的管理意义 企业实现其使命,完成其社会责任 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 有利于管理者的职业生涯发展 帮助避免纠纷 有助于处理日常管理中的很多问题 发展专业化的管理 劳动者的组织 劳动者处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需要组织起来以平衡用人单位的权力 劳动者的组织形式 工会(通用) 职代会(国有企业) * 工会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工会的角色 制造麻烦(Trouble maker) 维持和平(Peace Keeper) 辩证关系? 2001年10月27日《工会法》修改 * 工会的主要职能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 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 *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明确了工会的组织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突出和强调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能 修正草案在总则中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针对“……”情况,工会有权向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为工会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 新《工会法》重要调整 明确了工会的职权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听取和审议行政负责人工作报告或有关重要问题的报告; 审查同意或否决工资、资金分配方案及重要规章制度; 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福利的重大事项; 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或任免建议; 选举或推荐行政领导人职务。 劳动协商和谈判 发达国家的实践 企业层次的谈判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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