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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于2005年8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盗窃、诈骗、哄抢、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案1。 2006年5月8日,本公司员工李某某报案称银行卡上被人分两次取走了人民币600元。经我所调查,发现朱某有重大嫌疑。朱某本人交待无意间知道李某某的银行卡密码后偷偷去银行取了600元。 案2。 2006年9月19日,本公司员工缪某某到公司门前工行柜机上取款,发现其工资卡少了300元,后缪某某到银行查询得知,其工资卡里的300元被唐某采用转账的方式缴纳了唐某的手机话费。经民警调查,唐某是在帮缪某某用电话查询银行声讯电话时,偷偷记下了缪某某的银行卡账号及密码。 案3。 2006年11月2日,违法犯罪嫌疑人窜到本公司车棚,窃得许某某停在车棚里的一辆亿维思电瓶车。经调查发现郭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在证据面前,郭某某交待了其盗窃电瓶车犯罪事实。 特别提醒公司住宿员工: 1、工资卡账号、密码要保管好,不要告诉 他人,老乡也不可以;密码尽量不要用 自己的生日。 2、晚上睡觉或者宿舍无人时,要锁好房 门,以免房间内贵重物品丢失。特别强 调:离开时(去洗衣、洗澡或去看电视 时)在同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也要把门锁好。 3、没有重要事情时,尽量不要进入他人宿舍; 进他人宿舍时应先敲门,经允许方可进入; 他人宿舍若无人,绝不进入。 4、亲戚朋友如果要来公司或宿舍找你们时,一定 要在保安门卫处做好登记工作,由本人到门卫 处确认后方可进入。 5、每个员工宿舍时应主动刷卡,这是对他人负 责,同时也对自己负责。住宿时应遵守宿舍的 规章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之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 人或者六十周岁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他 人的; 案例4、 2008年12月7日,公司员工潘某与金某因借物(玻璃杯一只)矛盾发生纠纷,两人于2008年12月7日1时许、14时30分许,先后两次在公司宿舍内发生打架,并造成不同程度的受伤。 最终,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天,金某被处以2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5、 2005年10月20日下午1时许,常熟沿江工业区华丰橡胶(苏州)有限公司的走新车间工头邓某某到厂房办公室工地向周某某借用电锯,遭到周的拒绝,二人发生争吵并打架,后邓某回其所在的走新工地纠集陈某、邓某、金某、夏某等八人,欲强行抬走电锯,犯罪嫌疑人周某、李某等九人上前阻止,双方就地取钢管等物互相殴打,致邓某等十人受伤,一人死亡。 最终,参于者中除有一人因抢救无效死亡外,另十五人被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判刑。 这个例子告诉我们: 千万不要参与聚众斗殴。 冲动是魔鬼,要学会克制。 在每次想冲动时,一定要用脑子想想: 养育的父母、兄弟、姐妹、身边关心的人及冲动以后的惩罚。 如果同事或老乡与他人发生矛盾时,你要做的是向公司反映情况,而不是一起参与打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之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 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 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 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江苏省暂住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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